保定外地公积金转入(保定异地公积金)
1. 保定异地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不可以异地使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2. 保定异地公积金贷款
可以的。
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3. 保定异地公积金基础资料
我估计你是要办理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受理标准
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4. 保定异地公积金贷款进度怎么查询
贷款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其中资格审查5个工作日,放款审批5个工作日)。但由于公积金贷款还涉及购房合同备案、借款合同签约以及过户、抵押、登记、办证等一系列手续,因此,贷款发放时间还取决于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动产中心、受委托银行、房地产开发商以及借款人等办理上述手续的时间和进度。
5. 保定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
办事说明
住房公积金的外部转出,是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到外省市转移业务。
办理条件
需要将住房公积金转到外省市的人员
所需材料
①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②转出单位填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③转移存储证明
④转入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
⑤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向同一单位转出时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外部转出)一式两份
办理流程
1对于需要将住房公积金转到外省市的人员,单位在为其办理单位内部封存后,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持转入单位或管理中心提供的转移资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外部转出手续。
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向同一单位转出的,还须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职工姓名”栏,填写其中一人姓名等及人数,“职工编号”、“身份证号”、“职工新编号”栏为空,《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项目填写齐全并加盖单位印章。
3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无误后录入系统,将转移职工个人公积金转到集中封存库,打印《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外部转出)》一式两份,一份盖章后退单位,一份与《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及相关材料一同留存。
4管理中心会计处办理从集中封存库向外转出,并按管理部上报的指定银行及账号付款。如发生汇款退回,管理中心会计处录入系统冲回职工个人账户。对于单位已做集体销户的,将职工个人账户冲到集中封存库。管理部查询冲账信息并通知单位或个人重新办理转出手续。
办理地点
单位开户管理部
6. 保定异地公积金可以在本地贷款买房吗
外地职工在北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回到其户籍地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此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客户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然后再向购房所在地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即可。
而贷款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客户的异地贷款申请之后,会先核实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认无误后,就会进行贷款审核,然后将审批结果反馈给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接着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职工的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客户与贷款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好贷款手续后,受委托银行就会负责异地贷款发放。
7. 保定异地公积金提取
可办理销户提取,也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在新就业地新入职的单位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后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办理销户提取需到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办理条件: 1.个人公积金账户需为封存状态;2.可提取其账户内余额,作销户提取;3.终止劳动关系提取需账户封存满6个月或住房公积金停缴满2年;4.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并提取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果需在原单位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住房公积金提取之日起1年之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所需材料: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2.提取申请人湖南省内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储蓄卡;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4.公积金停缴满2年需办理账户封存的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申请书》。
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或销户提取可在长沙市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电话:12329。
8. 保定异地公积金贷款额度
可以使用,2016年开始京津冀住房公积金通用。申请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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