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外地对象购房政策(苏州外地买房条件2020)
1. 苏州外地买房条件2020
2021年外地户口苏州上牌条件:
非苏州户籍且非限牌城市户籍人员的,居住证网上信息需满6个月即可;不满6个月的需提供在苏州居住以及生活的相关证明(如社保等);非苏州户籍限牌城市户籍人员,居住证网上信息满6个月后需提供在苏州居住、生活的相关证明(如社保等)。
>>补充:
非苏州户籍人员买车上牌条件:
需要居住证网上信息需满6个月,不满6个月的需提供在苏州居住、生活的相关证明(例如社保等)。
但自2020年6月6日起,时间截止到8月31日,非苏州户籍人员买车上牌,不需要居住证满6个月,只要办理了居住证,就可以预约办理上牌业务。
除了居住证外,还需: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除了简化暂住人员登记上牌这项便民举措,市商务局还推进了汽车销售企业快捷代办服务、实行流动登记上牌服务以及加大号牌投放的力度。政策实施时间为6月6日至8月31日。
2. 苏州外地人买房最新政策和优惠条件
可以的!
安徽人可以在苏州交社保买房。目前根据最新政策,苏州的外地人可以在交满2年的社保后,有资格进行买房!目前随着政策新变,大学生应届生甚至可以社保未满2年,先行购买房源!
3. 苏州外地买房条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10月下发的《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要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住房是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保
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 2 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 1 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没有3年内累计2年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硕士及以上、职称、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提供与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则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
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
扩展资料:
购买苏州住房信贷政策
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4. 苏州外地买房政策
外地人在苏州买房条件
1、一般外地户口在苏州买房需要提供一年(含)以上苏州市纳税证明,或者一年(含)以上苏州市社保。外地人在苏州买房需要先去房管部门开具新购房资格证明。
2、而且要提供资料: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本。一年以上(含)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且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外地户籍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5. 苏州外地买房条件2020最新
1.取消全市购房落户:苏州市区购房落户已经2017年1月1日起取消,2021年1月1日起还将取消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落户政策,各相关县级市(区)可以就符合条件已购房人员的落户截止时间设置合理过渡期
2.积分落户政策有变化:实施全市范围内统一的积分落户政策,将原本仅适用于苏州市区范围的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积分入医院政策扩大到全市范围。全市实施积分落户、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积分入医。
3.关于人才引进落户:明确人才引进落户政策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具体官方解读公告如下——
《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解读
经十二届市委第173次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日前,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以下分别简称《准入办法》《积分办法》《计分标准》),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现就《准入办法》《积分办法》《计分标准》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部署开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来,苏州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等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结合苏州城市规模实际和发展需求,着力在实践中探索与城市发展更加匹配的户籍政策。
2015年以来,苏州陆续出台系列户改文件,着力推动和解决长期在城镇就业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的问题。
2016年,苏州市区在全省率先实施积分落户制度,取消购房、投资等原落户渠道和条件门槛,放开放宽“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等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2019年,取消户籍准入计生审核、放宽子女投靠父母条件、放宽父母投靠子女中“合法稳定住所”条件。
2020年,推出人才落户新政,对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大幅放宽落户条件,其中对尚未来苏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提供了“先落户后就业”的新落户方式。
在国家大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苏州不断优化完善户改政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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