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贫困生查询入口(山东省贫困生认定系统入口)
1. 山东省贫困生认定系统入口
山东全国学生资助系统登录http://xszz.sdei.edu.cn:82
2. 山东省贫困生认定系统入口官网
1、用户可以登录【建档立卡户查询系统】,随后可直接在网上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一般贫困户都会办理建档立卡贫困户证件。
2、如果没有开通相关系统的用户,可以通过本居住地村委会或社区进行查询。村委会那里有名单,并且建档立卡户的名单都会被公示的。
建档立卡是为了对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户的贫困状况,明确帮扶需求。
3. 山东省贫困学生管理中心
1、2021年济南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参考2020年2月17日发布的《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济民发〔2020〕7 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74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不低于494元/月。
(2)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111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不低于643元/月;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三档,自理标准为210元/月,半自理标准为350元/月,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标准为700元/月。
2、2021年青岛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9月10日发布的《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发改员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等标准的通知》(青民〔2020〕102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区 (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5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60元。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各区(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2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25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40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变。
3、2021年淄博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7月21日发布的《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69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5760元。
(2)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90元;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7500元。
4、2021年枣庄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7月10日发布的《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枣政办字〔2020〕26 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5220元。
(2)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825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6786元。
5、2021年东营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6月24日发布的《东营市民政局 东营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东民〔2020〕25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6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5900元。
(2)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150%执行,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分别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1/6、1/3执行,每人每年2292元、3820元、7640元。
6、2021年烟台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6月24日发布的《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烟政办便函〔2020〕35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00 元。
(2)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4倍执行;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对应特困人员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情形分为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三档,分别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1/6、1/3执行。
7、2021年潍坊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6月29日发布的《潍坊市民政局 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提高救助标准的通知》可知:
(1)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3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760元。
(2)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7680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全护理每人每月640元、半护理每人每月320元、全自理每人每月200元执行。
8、2021年济宁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6月19日发布的《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提高救助标准的通知》(济政字〔2020〕35号)可知:
(1)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9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45元;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75元。
(2)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7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3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
9、2021年泰安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7月17日发布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泰政办字〔2020〕41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75元。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7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
10、2021年威海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6月1日发布的《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威民发[2020]57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9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30元。
(2)城市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690元。城乡特困供养照料护理基准标准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分别为每人每年3297元、5495元、10990元。
11、2021年日照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8月6日发布的《日照市民政局 日照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0年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日民〔2020〕29号)可知:
(1)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10元。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24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14元。
12、2021年滨州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4月29日发布的《滨州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提高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滨民〔2020〕22号)可知:
(1)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7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316元,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66元。
(2)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00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
13、2021年德州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4月30日发布的《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德政字〔2020〕10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5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450元。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70元(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标准按每人每月1000元执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585元。照料护理标准按照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每人每年600元、1800元、6000元确定。
14、2021年聊城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4月29日发布的《聊城市民政局 聊城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平均补助水平不低于每人每月324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平均补助水平不低于每人每月258元。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1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59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根据自理能力分为自理、半失能、失能三类,分别为每人每年600元、2500元、5000元。
15、2021年临沂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7月21日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我市连续十年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一文可知:
(1)城市居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农村居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585元。失能、半失能、能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400元、15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入住人员数量将机构运营补助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2400元。
16、2021年菏泽市五保户、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4月14日发布的《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可知:
(1)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510元,人均月补差提高到306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5100元,人均月补差提高到255元。
(2)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城市663元/月/人、农村6630元/年/人;城乡失能、半失能、能自理特困人员月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516元、258元、155元;农村供养机构运转经费提高到2000元/年/人。
4. 山东省贫困生补助政策
山东正在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将根据规定的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于2月8日前发放到位,让困难群众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据了解,山东此次发放的补贴范围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困难残疾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以及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
其中,山东的城市低保对象、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将按每户不低于600元的标准获得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将按每户不低于300元的标准获得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而对同时符合两种身份的人员,山东将不重复发放补贴。
此外,对于城乡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山东将按每人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单独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
山东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而已经发放取暖补贴但未达到省定标准的地方,则要按照省定标准补发差额。
5. 山东省贫困生认定系统入口查询
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6. 山东省贫困学生认定标准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是每个月发放给学生的。但是有些学校为了方便,一般一年发两次。
大多数学校在6月中旬发放国家助学金,助学金分两次发放,
每次发放一半,一月份发放一次,多在每学期期末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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