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管理职称成绩查询入口(2021山东卫生系统职称评审)
1. 2021山东卫生系统职称评审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及安徽省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卫人发〔2019〕153号)执行(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条件》)。
农村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是指我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城市基层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等),是指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机构)。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机构申报人员除须任满一个原岗位的任职年限外,还须从事相对应的农村和城市基层工作不少于3年,有执业注册要求的专业须提供近3年在农村和城市基层的注册记录。
(二)凡申报晋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均须通过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包括2020年理论考试成绩2年有效者)。考试期间正在执行援外、援藏、援疆、援青、“百医驻村”和“千医下乡”任务者以及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以免考。请县市区卫健委、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务必于2021年10月12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免试人员名单报送到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逾期没有报送的将取消本年度免试资格。
(三)城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的医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必须分别在任期内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满半年或者累计服务满1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没有达到服务时间的不具备职称晋升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2021年全市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于10月10日-10月25日期间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ah.gov.cn/index.html),在首页“咨讯中心”专栏中点击进入“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找“职称申报”栏目,按照操作说明步骤,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进行申报。申报人员请认真填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个人录入信息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一经正式提交不予修改或替换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间规范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三、注意事项
(一)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要求,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如申报人员2021年晋升时不能按照现有标准文件提交论文的,可以提交其他成果代表作。2021年关于成果代表作的暂行要求见附件1。
(二)实行聘任制的事业单位要在核定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结构比例进行申报和聘任,严禁超岗位职数推荐评审。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由各级人社部门核定盖章后上传。
(三)申报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聘用年限、学历/学位证及执业资格注册的时间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止。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计算到2021年9月30日止,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等,不作为2021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四)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市卫生健康委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参与评审。
(五)申报系统随机抽取的《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50例一览表》病案号及专题、论文所附原始资料号,将于11月初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所有与病案相关的申报资料抽取时只认可住院号;门诊病历抽取时只认可门诊号,并附门诊缴费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等材料。申报人员必须按公布内容提交材料参与评审,不得更换。
(六)县市区卫健委、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于10月31日前完成“2021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系统”中单位审核工作,并上报委托评审函扫描件,附《2021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电子文档(EXCEL格式),发送到邮箱:xcwjrsk@126.com。
(七)县市区卫健委、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于11月12日前,将经县市区人社局审核的考试合格人员(含2020年理论考试合格成绩2年有效的人员)和符合免考条件人员的评审纸质材料、《2021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报送市卫健委人事科,联系电话:0563-2718380。全部申报评审材料必须一次性提交,过后不得补充和更换。
(八)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
2. 2021山东卫生系统职称评审结果公布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专业申报人员应在学历、资历、工作量等方面达到相应要求。可查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适用原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城市医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前到农村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卫人发〔2010〕5号)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其他申报人员由所在市卫生健康委提供相应证明,按程序推荐申报。
3. 山东卫生职称晋升2021
全国卫生系列的晋升职称都要进行笔试环节的考试 ,只不过副高级职称的职称考考试难度系数大点,2021年的卫生副高职称考试已经结束了,现在各地正在进行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笔试合格人员的论文答辩环节,只有通过答辩,经过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才能取得副高级职称的资格。
4. 山东卫生职称评定2021新规
2021年四川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职业资格(准入类)要求。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申报医疗类高级职称人员,申报评审专业须与执业注册范围一致。
3.学历资历要求。
(1)卫生高级职称
①副主任医师:具备医学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管)医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医学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受聘担任主治(管)医师职务满7年。
②副主任护(药、技)师:具备医学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护(药、技)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医学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护(药、技)师职务满7年。
③主任医(护、药、技)师:具备医学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护、药、技)师职务满5年。
(2)基层卫生高级职称
①基层卫生副主任医(护、药、技)师:具备医学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基层卫生)主治(管)医(护、药、技)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医学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基层卫生)主治(管)医(护、药、技)师职务满7年;或具备医学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基层卫生)主治(管)医(护、药、技)师职务满9年。
②基层卫生主任医(护、药、技)师:具备医学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基层卫生)副主任医(护、药、技)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医学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基层卫生)副主任医(护、药、技)师职务满7年。
4.临床工作量要求。
(1)卫生高级职称
临床工作量要求详见附件7。
(2)基层卫生高级职称
申报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的,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申报基层卫生正高级职称的,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
5.工作业绩要求。
(1)申报卫生高级职称的,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本专业的学术论文(3篇以内)、科研项目(3项以内)、技术专利(3项以内)、行业标准(3个以内)、技术规范(3个以内)、手术视频(1个)、科普作品(1个)、流行病学调查报告(2篇以内)、应急处置情况报告(2篇以内)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代表作参加评审。
申报人员须选择1~3项任现职期内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本专业标志性工作业绩成果作为代表作。
(2)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的,工作业绩按照《四川省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川卫规〔2019〕3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年度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基本合格”的年度不得计算任职时间。
(三)进修学习要求。
1.临床、口腔类医师。根据《关于开展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工作的意见》(川卫发〔2017〕166号)规定,在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前,省、市(州)三级医疗机构的,应到国内外知 名医疗机构全脱产规范化进修3个月以上;其余医疗机构的,须到上级医疗机构全脱产规范化进修6个月。
2.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前,仍按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规定》(川卫办发〔2015〕104号)执行,在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前,须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连续6个月以上的进修学习。
(四)对口支援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
2.脱贫地区支援时间。按照《关于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打造一支愿承担有能力可支撑的本土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意见》(川卫发〔2017〕172号)规定,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前,须驻点工作1年;申报卫生正高级职称前,须对口支援1年,累计驻点工作时间不少于12周(累计时间不少于3个月)。
3.非贫困民族县、服务薄弱地区(单位)对口支援时间。按照《关于做好非贫困民族县、服务薄弱地区(单位)对口支援“传帮带”工作助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的通知》(川卫办发〔2017〕122号)规定,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前,须累计驻点工作1年,持续2年;申报卫生正高级职称前,须累计驻点工作3个月,持续2-3年。
(五)卫生副高理论考试要求。
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前,须参加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申报评审专业须与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专业一致。
(六)病历和专题报告要求。
设病床的医疗机构临床医师,须提交本人任现职期间主治(持)的原始病历复印件3份(不同年度各1份)。
其他申报人员须提交专题报告2份。
5. 山东省卫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卫生系统晋升职称要求
(一)、初级
1、从 20xx 年起,取消“员升士”,即没有中专以上学历则不能 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2、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可认定并聘任医士;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可认定并聘任医师。 3、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一年并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后,其他专业中 专毕业一年转正后,经“士”级全国命题统考合格后可取得“士”级 专业技术资格。
4、中专毕业取得“士”级专业技术资格五年后,经“师”级全国 命题统考合格,可取得“师”级专业技术资格。
5、护士专业大专毕业三年并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后,其他专业毕业 三年后,经“师”级全国命题统考合格后可取得“师”级专业技术资 格。 (二)、中级
中专学历并受聘“师”满七年;大专学历并受聘“师”满六年;本科 学历并受聘“师”满四年;硕士学位并受聘“师”满 2 年;取得博士学位 后,以中级全国命题统考合格可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高级(含正高、副高)
按卫生部、人事部卫人发[20xx]64 号文件规定,副高以上卫生技 术资格晋升将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具体方案未下达。 往年的评审条 件是:
1、副高
A、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取得主治(主管)资格并受聘 2 年以上;本科以上学历 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主治(主管)资格并受聘 5 年以上;大专学历,从 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0xx 年以上,取得主治(主管)并受聘 5 年以上。
B、外语条件: 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C、业绩成果条件: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并取得下列 成果之一: (1) 市(厅)级以上专业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2) 市(厅)级以上立项专业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前三名),课题 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3) 主持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的应用 1 项以上,达市内领先 水平,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考试认可(本款仅适用于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 位的人员)。
6. 2021山东卫生系统职称评审公告
专业理论成绩单,医生资格证,现有职称证书复印件,执业医师证复印件,年度职业技术考核表复印件,等
7. 2021年山东省卫生职称评审
2021年副高职称评审结果应该没有出来,各地时间节点不太一样。一般情况下都是10-11月份交评职材料,11-12月份进行中,高职考评课,材料初审,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举手表决通过,然后进行公示,最后形成文件,下发文件一般都要到年底或者是第二年初。
8. 山东省卫生职称
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分为医、药、护、技4类,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名称分别为:
(一)基层主任医师、基层副主任医师
(二)基层主任药师、基层副主任药师
(三)基层主任护师、基层副主任护师
(四)基层主任技师、基层副主任技师
9. 2021山东卫生系统职称评审结果
根据《2021年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通知》可知,2021年委直属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时间8月25日截止。详情如下:
(一)个人申报流程。
1.申报人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
2.注册后进入系统(具有3年内有效成绩的申报人可直接登录系统)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2),同时按照要求上传PDF格式的电子病案、相关附件的扫描件。申报人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系统操作演示视频,也可进入系统查看《操作手册》,了解在线填写申报信息的具体操作;
3.审核《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二)申报时间。申报人须在7月29日—8月25日完成网上注册和《申报表》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三)同行专家评议。单位人事部门打印《同行专家评议表》(附件3)一式2份,统一报送与申报人专业相同的两名专家,根据申报人提供的参评论文、病案,对其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价,并填写《同行专家评议表》。评议专家一般应具备正高级职称,不得与申报人同一单位,也不得为参评论文的其他署名作者。评议完成后,单位将《同行专家评议表》在系统中上传。
(四)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及上级单位人事部门应逐级审核申报材料,重点审核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尤其是反映本人工作量的内容,要求数量精确、本人作用定位准确,还应确保系统中上传的相关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单位审核时,须在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并导出《单位审核意见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提交。审核结束后,各单位须从系统中导出《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公示一览表》(附件5),在本单位范围将申报人情况公示1周。
(五)单位报送材料。
1. 申报评审函1份(应注明本单位申报基本情况)。
2. 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公示一览表》。
(六)报送时间。9月3日前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材料交叉互审。我司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时组织各直属联系单位熟悉职称工作的同志对申报材料进行交叉复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补充材料要求。交叉互审结束后,将在系统中退回需补充材料人员信息,申报人在系统中修改、补充,单位进行再次审核提交后,不得再次修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0. 山东省卫生系统职称查询
查询医师职称可以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查询执业医师证信息,卫生资格类的职称可以到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 国家医学考试网: 中国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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