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地户口人(上海外地人落户新政2020年)
1. 上海外地人落户新政2020年
杨浦区2020年年上海应届生落户政策政策攻略1、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2、报入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的《居民户口簿》。3、《出生医学证明》。4、父母的《结婚证》。5、随父(母)在单位集体户内报出生的,还须提供《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集体户单位的同意入户意见书。6、随父(母)在社区公共户报出生的,还须提供父(母)实际居住凭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者《居住核查表》或者实有人口信息登记在拟落户地派出所辖区)。毕业生入户。
盖了章的照片采集单盖了章的回国留学人员安置户口登记表 - 第六步准迁证本人身份证民警验过你的资料且合格,接下来就是办理新的身份证了。RMB20,准备好,采集大拇指指纹信息,办事民警会再把照片采集单盖章写几个字后还给你,并告诉你1个月之后凭这张纸和原来的身份证去取新身份证的!至此,看到了希望。---话痨模式结束,不过这只是开始,希望能帮到大家。海归入户。
应届毕业生落户上海怎么办理?一、申请材料以下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交:1.《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2.《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5.成绩单;6.外语等级证书;#p#分页标题#e#
准备用职称办理居转户的一定要注意这一点,别到时候考出来一个执业资格,又被否定掉。政策的解释永远是相关部门。按相关部门的说法:你18.19岁填报大学志愿以后你的人生就一定要服从你自己的选择,将来从事与大学专业相关的专业。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无违法犯罪(户籍的在地、居住地) ,有些区已明确取消无犯罪证明。
2. 外地人员落户上海
找这个上海人结婚,在上海买房子都可以
3. 外地人上海落户条件2019
2010年外地人落户上海条件有哪些呢
1、居住证满7年;
2、居住证积分120分;
3、买房;
4、社保职称缴纳满7年,可以累积;
5、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条件;
6、无违法生育;
7、无犯罪记录;
8、税单必须满7年;
9、要么你有上海认可的中级职称、或者等同于这样的资格证社保缴纳基数连续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二、上海直接落户条件须同时符合
1、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大于10%(含10%)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4. 上海外地人落户新政2020年开始
一年有两次一次在7月公布,一次在次年1月公布
5. 上海外地人口落户政策
想在上海生孩子要准备以下资料:1、双方身份证2、结婚证3、双方户口簿4、准生证 5、外来人员生育证明6、照片 7、没有居住证的要办理一下居住证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到户口所在地开准生证(要求提供老公和自己初婚未育的证明。另需要提供在上海准备长期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已经怀孕的证明,这个到街道医院体检再到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然后到你们现在所在社区服务中心办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然后再到街道医院建小卡,最后到自己要生的医院建大卡!小卡是在前三个月的时候到户口所在的地段医院办的,大卡么是到你想生产的医院办的,要16周以后了,这样医院就会通知你什么时候检查检查什么项目,不过办理这些东西之前一定要拿着你当时检查你已经怀孕的单子或者病历。扩展资料:(1)出生登记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超计划生育出生的婴儿户口申报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父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3)非婚生婴儿户口申报非婚生婴儿可以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一些外省妇女到我省婚配,由于种种原因虽未办理户口迁入和结婚登记手续,但已成事实婚姻,对于她们按计划出生的婴儿,可作特殊情况处理,允许其在父亲户口所在地农村申报户口。参考资料: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
6. 上海外地人落户新政2020年政策
复旦大学研究生是可以直接落户上海的,前提是这个复旦的研究生在应届毕业以后就可以到户籍派出所去办理上海户口了,现在上海对于户口的政策应该说是比较宽松的,特别是对于上海的四所重点名校来讲,应届毕业生都是可以直接落户的,即使不是四所名校毕业的,也可以通过积分或者其他的方式来进行落户
7. 外地人上海落户条件2020新规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深化本市户籍管理改革,完善居住证制度,吸引人才来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原则) 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按照条件受理、依次轮候办理。坚持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办理方便。 第三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来沪创业、就业,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受理和审核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落户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办法实施的政策协调工作,根据本市 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平衡确定年度总量,并对政策实施进行监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税务、教育、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做好与本办法 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办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第六条(激励条件)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 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 第七条(申请的提出) 持证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需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第八条(申请材料) 符合第五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符合第六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请优先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受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到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办材料后,对于申办材料齐全的,应予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持证人员补齐相关材料。 第十条(审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持证人员。 第十一条(迁入户口) 持证人员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第十二条(家属随迁) 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第十三条(总量调控) 本市对持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按规定排队轮候办理。超出当年调控人数总额的,依次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第十四条(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持证人员和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虚假或者伪造,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并记入社会征信体系。对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的,及时注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实施细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试行期限)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3年。
8. 上海外地人落户条件
外地人在上海落户条件如下: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6、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
7、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8、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
9. 上海外地户口落户
上海的落户政策包括:投靠落户方式、应届生落户、人才落户等等。
一、投靠落户方式
1、夫妻投靠人员类型婚姻登记时间落户地址外省市人员(年满35周岁)满10年配偶户口所在地外省市人员(指少数民族、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满7年配偶户口所在地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登记)满5年配偶户口所在地
2、子女投靠人员类型满足条件落户地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的未成年子女
二、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上海应届生转户一般根据当年政策来,但是也可先参考发布的政策,了解下大概的。
满足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校期间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与符合提出办理本市户籍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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