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外地户口申报(外地申请上海户口)
1. 外地申请上海户口
外地媳妇上海户口申请条件:
1、结婚满10年配偶投靠
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年满35岁,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2、结婚满7年配偶投靠
外省市少数民族人员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华侨人员(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3、结婚满5年配偶投靠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2. 外地申请上海户口流程
上海外地新生儿上户口的流程,本地的房产证,身份证,准生证,医院的出生证,才能上上海的户口。因户口在外地,想办理上海户口,必需要在上海买房,然后凭房产证到当地派出所把户口迂移出来,凭以上的证件,新生儿就可以落户上海了。
3. 外地人上海户口申请条件
1、拥有上海市的户籍,或者是拥有上海市居住证明,同时自从申请之日开始计算,已经连续在上海市缴纳超过3年以上的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就是申请当月时间是不会计算进去。
2、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3、未具备客车额度的证明。
4、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时间内。
5、自从申请之日开始计算,在前1年时间内没有任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记录。
6、通过联席会议提出来的市政府批准的其它条件。
4. 外地申请上海户口需要什么
2016年4月25日,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规定上海户口新政策,其中一个方案这样建议:凡满足七大类指标累积得分达到100分者,即可具备入沪上海的条件。这七大类条件性指标包括:1.学历;2.在沪就职;3.在沪缴纳社会保险;4.在沪缴纳个人所得税;5.外省市(海外)工作资质;6.特殊成就;7.在沪创业投资纳税。
满足9大条件可办理上海户口并落户:
1、居住证满7年
2、居住证积分120分+
3、买房
4、社保职称缴纳满7年,可以累积
5、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条件
6、无违法生育
7、无犯罪记录
8、税单必须满7年
9、要么你有上海认可的中级职称、或者等同于这样的资格证社保缴纳基数连续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另外还有五类人满足相关要求可直接拿到上海户口:
第一类:创业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获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年。
第二类: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且最近3年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
第三类: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且已完成在上海投资累计达3000万元。
第四类: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最近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的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
第五类:企业家
直接落户条件:须同时符合
1、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大于10%(含10%)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5. 外地户口申请上海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外地女婿要落户上海户口一般有3种方式:
第1种是直接通过人才引进或居住证转户籍的方式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第2种是夫妻结婚满十年(以结婚登记之日起计算)未违法计划生育可向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公安分局审核批准即可;
第3种是通过夫妻分居政策,该政策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夫妻分居,而是女婿的社保须交在外地,夫妻双方有任何一方只要是副高、劳动模范,获得省部级奖项的,不受结婚年限限制,在沪方为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满3年,结婚满3年可有在沪方(女方)所在单位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即可,一般整个流程在半年左右。
6. 外地人怎样申请上海户口
父母在外地的户口符合以下条件户口可以随独生子女迁入上海。根据《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规定:
第三条 关于老人投靠(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扩展资料:
老人投靠本市子女户口所需手续:1、申请人的入户申请书;2、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申请行为应由其监护人办理,并应出具与监护人关系的凭证及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申请人(监护人)及入户接受人[入户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房屋产权人或公房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因本人患有严重疾病或年迈体弱等原因而无法前来办理相应手续的,应以法定委托的形式,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前来办理。委托书应写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4、入户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房屋产权人(共有产权须征得共有产权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5、入户地房屋有效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房屋有效权证;6、申请人原由本市迁出时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7、申请人在外省市户口所在地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及本人《居民身份证》;8、申请人所有子女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9、申请人原是否有无工作单位的相关有效原始凭证;10、申请人原由本市知青、支边、支内的原始依据;(11)申请人夫妻双方的人事档案;(12)申请人配偶在职情况;(1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原始凭证;(14)申请人在沪子女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的户籍证明及原始人事档案或相关凭证;(15)申请人的子女情况的有关原始凭证;(16)申请人在本市居住的原始凭证;(17)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的病情诊断证明;(18)申请人子女均在沪的资料及回沪的审批材料、目前的户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职工登记表或干部履历表;(19)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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