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积分落户系统查询(苏州积分落户查询电话)
1. 苏州积分落户查询电话
不可以。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事指南:
一、申请对象:
在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苏州县级市及吴江区户籍人员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时间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其他条件和普通流动人口一样。
二、申请时间:
申请积分户籍准入的,应于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积分子女入学的,应于每年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积分子女入医的,应于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提出书面申请。
三、申请地点:
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
四、必备材料:
1.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2.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3. 社会保障市民卡或相关社保证明;
4.申请户籍准入的,必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公有住房租赁证等权证。
五、选择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或学历验证证明。
2.技能人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证书验证材料;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资格证书和档案里职称评审材料。
3.住房公积金卡。
4.在本市有自有居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公有住房租赁证等权证。
5.生育两孩以内的提供户籍地乡级以上(含乡级)计生部门证明材料;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提供户籍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
6.专利权证书。
7.个人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市政府相关表彰文件。
8.市志愿者总会核发的苏州市志愿者证;财政部门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献血证;采样或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直系亲属捐献遗体(或器官、角膜) 证明;义警证明;特殊公益性岗位工作证明;受本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和本市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好人好事等行为的证明材料。
9.营业执照副本、税务机关出具的市区范围内税款入库证明,办理经营实体的,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不含“三证合一”纳税人)。
10.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母婴保健卡、居民健康档案材料。
附件:
1、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申请表
2、苏州积分管理计生证明表式
2. 苏州积分落户电话号码
步骤/方式1
首先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通讯录
步骤/方式2
然后点击公众号
步骤/方式3
点击右上角三个点
步骤/方式4
点击添加公众号
步骤/方式5
搜索框输入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然后点击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事业单位
步骤/方式6
点击关注公众号
步骤/方式7
然后点击积分管理,选择积分查询
步骤/方式8
最后输入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点击查询即可
3. 苏州积分落户公众号
这个要看自己本身的具体情况吧,如果申请落户是为了小孩子能在苏州上学,留在身边。那肯定是不能放弃的呀,积分落户肯定是累计了很多年的社保,是个很好的机会,但是如果落户苏州,没啥实质的原因的话,也可以晚点,给自己时间考虑。
4. 苏州积分落户办理流程
可以。
非苏州市户籍的流动人口(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办理苏州居住证且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2)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
(3)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5. 苏州积分落户积分查询
不需要带材料
可以在以下2个地方查询
1.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
2.官方公众号-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
如果你还没有申请,可以看看申请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持现居住地居住证,可以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落户申请。
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申请参加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县级市、市区积分落户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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