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评估取费标准(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
四川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导标准——2010年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建立和完善安全评价市场体系,提高安全科学技术服务水平,针对四川省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和行业发展规划,按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字[1999]2255号)、《四川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价费[2003]156号)四川省安监局川安监【2003】94号文对中介机构收费的有关规定,对《四川省安全评价收费标准——2005》(川职安协评【2005】3号)进行修订。
此次修订以安全评价机构提供安全技术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同时考虑安全评价的技术含量、复杂程度、风险程度等因素,制定本行业自律收费标准,本收费标准不包含检测、检验的费用,在评价活动中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检验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收费。本标准收费按投资额区间制定取费额度,对投资额处于区间内的项目,可采用比例插值法计算费用(具体计算方法见附录)。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一)经营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项目名称|规模|收费(万元)|备注|
加油站|一级|0.8以上|二级|0.6~0.8|三级|0.4~0.6|CNG站|1.2~2|油气合建站|1.4~3|液化气|充装站以尾矿库为计算基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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