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过世在外地(家人过世在外地怎么办理)
1. 家人过世在外地怎么办理
谢邀我就随便答一波吧。前面有人说迁户到大学,还有人说找人结婚户口挂到妻子名下。我弱弱地问他几下下:
1.这问主的户口都已注销了,还怎么迁户?
2.找人结婚?问主的户口都没了,不在公安户籍系统显示了,怎么去办理结婚证?微臣以为,有一计可行:问主找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刚过世不久的、性别一样的、还未来得及注销户口的(最好也是大学生)。然后联系他家人,不要让他的家人办理死亡证明,不要办理注销户籍手续,然后到当地派出所已他(已过世人)的身份重新办理一张身份证。从此以后你的就完全继承了他的身份(不知道他的指纹、声纹和视网膜和是否已录入,如已录入那就找个没录入的)。
2. 亲人在外地意外死亡
国家有文件规定,居民异地自杀是需要带上相关资料到当地户籍部门办理户口注销等情况的,只要户籍部门有相关的资料备注,原来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也是可以及时了解到相关情况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3. 亲人死在外地遗体能带回去吗
1、首先要经过当地的民政部门批准。
2、民政部门批准后,再由当地卫检部门出具的“移运证”。
3、以上两点完成后,必须要在当地的殡仪馆对遗体进行防腐、消毒处理。
4、遗体处理完之后,当地的殡仪馆就会安排车将遗体运回到安葬地。
以上这4点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际做起来的话却非常复杂,而且运送遗体所需要的费用非常昂贵,很多都是坐地起价,普通家庭根本接受不了这个价格。
如果不想那么麻烦,又不想支付高昂的价格,那你可以参考第二种情况。
2、如果在异地死亡,异地要求火化,而自己的老家也要求火化,那么你就没有必要将遗体运回到老家,因为即使运回去,也不是直接运回到家里,而是运回到老家的殡仪馆火化。
所以这种情况根本就没有必要将遗体运回老家,直接可以在异地火化完之后,然后坐高铁将骨灰带回老家安葬就可以了。
高铁虽然不可以运送遗体的,但是可以携带骨灰。
根据《铁路进站乘坐禁止和限量携带物品目录》规定,骨灰不属于禁止携带物品和限量携带物品,所以是可以携带骨灰坐高铁的。
但是坐高铁携带骨灰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提前通知车站内的工作人员,让他们做好准备,防止到时候被安检拦下来,如果被安检拦下来让开包检查,那你携带的骨灰就会被其他乘客看见,可能到时候会引起恐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携带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坐高铁时,如果碰到有人检查,这两项证明就可以证明你携带的是什么,避免被人误会你携带的是违禁品。
3、将骨灰盒包裹好,防止被人看见,毕竟每个人都不想和骨灰盒同坐一辆车,如果被人看见,可能会给你带来很大的麻烦。
4、不要跟任何人说你携带骨灰盒这个事情,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你,如果不理解你,可能到时候会引起纠纷。
4. 家人过世在外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手续:大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法院判决书,到居委会和派出所申请办理小孩投靠手续,派出所开出准迁证,然后带上准迁证和小孩的户口本原件到小孩户口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派出所会给开户口迁出证明,持身份证、户口本、法院判决书、小孩户口迁出证明,再回到户口派出所办理小孩的户口迁入手续。
(一)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 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 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 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 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 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 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 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 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 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 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以上是说立户后孩子户口怎么办,离婚后孩子户口是否迁出的简要说明。根据上文描述的协议离婚前出和起诉到法院迁出。建议双方先协商户口问题,协商不成再起诉至法院。
5. 亲人在外地
需要有证据能够证明可能存在绑架、拐卖等刑事犯罪公安局才会立案侦查,否则成年公民失踪公安局是没办法立案的,最多帮助寻找以下。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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