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公费标准(学校办公经费)
1、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2、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
3、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学校取暖费补助(每生每年25元)等政策。
语音朗读: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邮箱jdapk@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