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桂的禁忌(肉桂的功效与作用禁忌)
肉桂的功效再好,也不能滥用。
《药典》规定,肉桂的内服量为每次1.5-4.5克,研末冲服量则为每次1-1.5克。
若一次性服用过量,可致急性中毒,即使每次服用的是正常剂量,久服也极易造成蓄积中毒。
如果在服用肉桂后出现如头晕、目眩、眼胀、眼涩、口干、体痛、心中烦闷、烦躁不安、面色潮红、舌麻唇干燥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
另外,因肉桂为大热之品,阴虚火旺、热病伤阴及假寒真热者,以及孕妇、女性月经期等均不宜服用,一些哮喘患者合并进展期肺结核或心功能代偿不全及高度衰弱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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