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药材清单查询系统(防疫用药目录)
1. 防疫用药目录
我国医保报销药品目录主要有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三部分,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分别为1133个和1137个,中成药品种927个,民族药品种47个。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127种及1个类别。其中,单方不予支付的有99种,单、复方均不予支付的有28种和1个类别。
新增一批报销药品为格列卫、力比泰、易瑞沙、里葆多、爱必妥、晴唯可、ATG-FeseniusS(抗人T细胞兔免疫球蛋白)、赫赛汀、诺其、美罗华、类克、福斯利诺(碳酸镧)、泰欣生、索马杜林、复*奥。这批药物主要用于治疗胃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药品价格昂贵,且没有替代要,因此此次这批药物加入医保报销目录,也为癌症患者减轻了不少负担。
2. 防疫药品目录
报销范围:
1、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2、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不属于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 防疫药品清单
一、暂不开放清单
暂不恢复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不接待14天内去过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为其提供来京“机票+酒店”业务服务。
组织和接待已入境回国人员旅游或为其提供“机票+酒店”业务服务,应符合和遵守本市入境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规定。
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
二、有条件开放清单
继续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按75%限流开放公园、景区、名胜古迹和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KTV、网吧等室内外文化娱乐场所。
在落实举办方主体责任和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以举办500人以下的会议和1000人以下的体育赛事。
室内外体育健身场所恢复正常开放,坚持预约,控制瞬时流量,保持安全距离。
举办500人以上会议、1000人以上规模体育赛事活动,须经属地政府和疫情防控领导机制审核评估。
体育赛事室内外场地观众上座率每场应控制在75%以内。
三、自主开放清单
恢复生活服务业企业正常运营,允许组织开展促消费活动。
恢复会展业活动,根据展会举办场地活动空间面积,按照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的标准核算瞬时最大客容量。
商务楼宇、商超、酒店宾馆、餐馆、工厂、工地、各类门店等公共场所和办公楼宇,在严格落实扫码、预约、戴口罩、“一米线”、清洁消毒等防疫措施基础上,取消春节期间75%限流措施。
4. 防疫用药目录最新版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一、西药部分
1抗微生物药
1.1抗生素类抗感染药
1.2合成抗菌药
1.3其他
1.4抗分枝杆菌类药
1.5抗真菌药
1.6抗病毒药
2抗寄生虫病药
2.1抗吸虫病药
2.2抗疟药
2.3驱肠虫药
2.4抗丝虫病及抗黑热病药
2.5抗阿米巴病药及抗滴虫病药
3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镇痛药
3.1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镇痛药
3.2抗痛风药
4麻醉用药
4.1全身麻醉药
4.2局部麻醉药
4.3镇痛药
4.4麻醉辅助药
5维生素及矿物质缺乏症用药
6营养治疗药
7激素及调节内分泌功能药
7.1下丘脑垂体激素及其类似物
7.2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
7.3雄激素及同化激素类药
7.4雌激素及孕激素类药
7.5胰腺素及其他影响血糖药
7.6甲状腺激素及抗甲状腺药
7.7甲状旁腺及钙代谢调节药
7.8其他
8调节免疫功能药
9抗肿瘤药
9.1烷化剂抗肿瘤药
9.2抗代谢类抗肿瘤药
9.3抗生素类抗肿瘤药
9.4天然来源抗肿瘤药
9.5激素类抗肿瘤药
9.6其他
9.7抗肿瘤辅助药
10抗变态反应药
11神经系统用药
11.1抗震颤麻痹药
11.2抗重症肌无力药
11.3抗癫痫药
11.4脑血管病用药
11.5中枢兴奋药
11.6镇静催眠药
11.7其他
12治疗精神障碍用药
12.1抗精神病药
12.2抗焦虑药
12.3抗抑郁药
12.4抗躁狂药
13呼吸系统用药
13.1祛痰药
13.2镇咳药
13.3平喘药
14消化系统用药
14.1抗酸药及抗溃疡病药
14.2助消化药
14.3胃肠解痉及胃动力药
14.4泻药、止泻药
14.5肝、胆病辅助药
14.6其他
15循环系统用药
15.1强心药
15.2抗心律失常药
15.3防治心绞痛药
15.4抗高血压病药
15.5抗休克血管活性药
15.6降血脂药
15.7其他
16泌尿系统用药
16.1利尿药
16.2前列腺疾病用药
16.3其他
17血液系统用药
17.1止血药
17.2抗凝血药及溶栓药
17.3血容量扩充剂
17.4抗贫血药
17.5升白细胞药
17.6抗血小板药
18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
19专科用药
19.1皮肤科用药
19.2眼科用药
19.3耳鼻喉科用药
19.4妇产科用药
19.5解毒药
19.6放射性同位素药
20诊断用药
20.1影像诊断用药
20.2其他
21生物制品
二、中成药部分
1内科用药
1.1解表剂
1.2泻下剂
1.3清热剂
1.4温里剂
1.5化痰、止咳、平喘剂
1.6开窍剂
1.7固涩剂
1.8扶正剂
1.9安神剂
1.10止血剂
1.11祛瘀剂
1.12理气剂
1.13消导剂
1.14治风剂
1.15祛湿剂
1.16其他
2外科用药
2.1清热剂
2.2温经理气活血剂
3妇科用药
3.1理血剂
3.2清热剂
3.3扶正剂
4眼科用药
4.1清热剂
4.2扶正剂
5耳鼻喉科用药
5.1耳病
5.2鼻病
5.3咽喉病
6骨伤科用药
6.1活血化瘀剂
6.2活血通络剂
6.3补益肝肾剂
7皮肤科用药
8民族药
三、中药饮片部分
5. 抗疫情用药目录
国家医保局3日公布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结果,74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其中谈判成功的67种独家药品平均降价61.71%,降价幅度再创历史新高。新版目录将于2022年1月1日执行。
本次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共计74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11种药品被调出目录。药品谈判总体成功率80.34%。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华波: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将基金可承受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尽最大努力弥补药品保障短板,满足广大参保人员基本用药需求。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时将相关治疗用药纳入支付范围,同时将一批罕见病用药纳入目录,极大缓解了患者经济负担。
在调整中,国家医保局取消部分药品的支付限定,扩大受益人群,大幅提升药品可及性和用药公平性。新纳入药品精准补齐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妇女儿童等用药需求,共涉及21个临床组别,患者受益面广泛。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狠抓新版目录落实落地,提升人民群众用药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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