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速路项目用地(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 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需要办理。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或者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必须分别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手续如下:
1.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是:
(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地项目的性质、规模等,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初步选定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限;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5)审核用地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是:
(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并综合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审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 高速公路用地批复
高天高速项目的选线和规划方案正在研究中,待论证结束后将向社会公示。因该项目线路尚未最终确定,是否拆迁请以政府相关部门文件为准, 西沣路为连接高新区、雁塔区、长安区的南北主通道,为有效缓解道路拥堵现状,提升车辆通行效率,高新区持续加快推进高新至鄠邑高速复合通道工程。
目前,正在进行工程可行性方案研究,暂未启动实施,
3. 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1、工程可行性研究及选址阶段:
根据投资意向,与政府签订相关投资意向书,进行项目前期调查研究工作。规划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应进行工程预可行研究,并以预可行研究报告为依据编报项目建议书,以批复的项目建议书为依据编制《工可》。
预可行研究报告经政府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根据自己的投资意向及批复的预可行研究报告,向项目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出选址意见和总平面规划设计要点。
2、总平面(路线方案)设计阶段
在取得选址意见书,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项目建议书批复。获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路线方案设计,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方案审查,并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预审;同时进行工可编制。其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压覆矿床等专项评价申报亦在方案设计完成后进行。
工可报告编制完成后分别向规划、环保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及发改委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报告书及工可报告批复。
3、初步设计阶段
方案审查完成后,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初步设计审查。
4、施工图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审查后,向土地管理部门申办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含基本农田审批)。建设用地批准后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征地拆迁手续,申请核发征地拆迁许可证。施工图完成后向行业主管部门及行政主管部门报请施工图核批,。
5、施工许可阶段
完成征地拆迁和施工图审核后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向审计部门申请开工前资金审计,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 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办理程序
7到15天左右可以开工。
将拟任名单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组织部门正式下达任职通知,由部门相关领导,在会议上宣布任职,即可正式上任。
公示期间对于署真实姓名的来信来,电和来人直接反映的问题,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检委、监察局等部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对匿名反映的问题,要作分析,性质严重,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要调查核实,对没有反映出实质性问题的匿名信件,电话不作调查。
5. 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怎么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注意,只有划拨土地才办理选址意见书。
选址意见书,是建设工程(主要是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与民用项目)在立项过程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意见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的法律凭据。
申请材料主要有:
(一)建设项目选址申请;
(二)批准类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类建设项目的拟报批的项目申请报告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文件;
(四)标明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的地形图;
(五)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材料。
下一步办理土地划拨决定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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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高速公路建设用地报批
没有时限的规定,主要看需用地的项目能不能得到批准。
建设用地实行分级审批,逐级上报。征用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取消市、县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审批权。
1、 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的权限是:
(1)征用基本农田。征用基本农田需报国务院批准。
(2)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
(3)征用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上。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土地的权限是:
(1)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低于35公顷。
(2)征用其他土地低于70公顷。
7. 高速公路项目需要办理规划许可证吗?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8.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同意你对这块地有使用权后,用于建设项目用地,不能作为它用,是土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超过一定用地面积需要国务院批准。
2、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同意你做什么样的结构和建筑模式,是城市规划局或建设工程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它规定了你的建筑规模,是有红线限制的----包括平面红线、高程红线及地下红线。
3、还有一个证书是土地使用证,它说明你对这块地有使用权,是土地管理局或土地主管部门审批的。这本证规定你是用于农业、工业、商业还是住房等。以上就是人们讲得“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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