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申报登记查询系统(排污申报登记查询系统怎么查)
1. 排污申报登记查询系统怎么查
去环保部门的登记领取排污许可证窗口,提交企业名称,即可查询到企业排污编号。
2. 排污申报如何登记
(⼀)申报阶段
排污者必须在每年1⽉15⽇前向环境监察机构申报正常作业条件下的排污情况,按要求填报《排污申报登记表》,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新建、扩建、改建项⽬,应当在项⽬试⽣产前3个⽉内办理排污申报⼿续。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过程中使⽤机械设备,可能产⽣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单位必须在⼯程开⼯15⽇前办理排污申报⼿续。
排污者申报、登记后,当排污者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经济变化的,必须分别在改变3⽇前或变化后3⽇内填报《排污申报变更登记表》,说明变更原因,履⾏变更申报⼿续。
(⼆)审核阶段
环境监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污染物排放⾃动监控仪器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或物料衡算数据对排污者填报的《排污申报登记表》进⾏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环境监察机构向排污者发放经审核同意的《排污申报登记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排污者限期补报;逾期未报的,视为拒报。
(三)排污量的核定
环境监察机构应在每⽉或每季度终了后10⽇内,依据《排污申报登记表》,结合当⽉或当季的实际排污情况,核定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并向排污者送达《排污核定通知书》。排污者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接到《排污核定通知书》之⽇起7⽇内,向发出通知的环境监察机构申请复核;环境监察机构应当⾃接到复核申请之⽇起10⽇内作出复核决定,并将《排污量申报登记复核通知书》送达排污者。
(四)征收排污费
1、排污费按⽉或按季度征收。
2、环境监察机构根据排污量申报登记核定结果和排污费征收标准计算确定排污费,并将排污者的名称、收费时段和收费数额予以公告。
3、排污费数额经环境监察机构确定、复核后,由环境监察机构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
3. 排污申报管理平台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入口:http://permit.mee.gov.cn。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可以查询排污单位许可后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排污单位排口位置、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量和排放污染物执行标准等信息。同时,排污单位可登录本平台网上申报排污许可相关行政审批事项。
4. 排污申报登记实用手册
一、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排污登记范围
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详见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001/t20200103_757178.html)的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染物以及其他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均须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二、排污许可证申领和登记程序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程序
1、注册、登录:排污单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进行注册。
2、填报并公开信息:实施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可在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法规标准”栏目下载),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申请前信息公开。
3、提交书面申请:排污单位向核发部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表、承诺书、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等材料。
4、审核发证:核发部门按照审核程序和管理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依法做出核发排污许可证或者不予核发的决定。
(二)排污登记程序
排污登记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实施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上注册并填报排污登记表,点击提交后,由系统自动即时生成登记编号和回执,排污单位自行打印留存。
5. 排污申报登记查询系统怎么查不到
排污许可证经纬度填不上可以登陆环保局官网查询一下
6. 排污申报登记查询系统怎么查的
排污许可证季报是排污企业根据环保部门审批下来的排污流量进行逐行登记造册,环保监督执法部门是会结合其登记表检查实时监测数据。
排污企业只能按照每天的电子监测数据入实填写各种业务数据,每星期每个月每个季度逐一填写入实申报。
主要指标都有排污抽检电子监测仪随时随地监测你的进出排污池进出水口的数据,烟囱排风口都有电子监测仪器对你向外排出的业务数据进行监测分析!
7. 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程序包括哪些
办理新版排污许可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2、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批表。
3、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文件材料。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提交试生产、试运行批准文件。
4、省辖市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内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5、排放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材料;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的,须提交自动监控装置的验收材料。
6、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的排污申报登记材料。
7、 当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文件。
8、排污费交款通知书和“一般缴款书”回联。
9、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核发意见和核定文件,包括各类污染物排污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浓度限值、排放去向、排污许可证发放类型等。
10、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规程、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环境管理材料(3、4、5、6、7、9须提交或出示一份原件)。
11、环境监察部门对该企业进行的环保治理设施日常监察材料。
12、排污许可证到期换证或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须提交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并提交上述第1、2、4、6、7、8、10、11项材料。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邮箱jdapk@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