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父母进沪(外地父母入沪)
1. 外地父母入沪
流程详情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审查 1、支内、知青子女投父母户口: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2、支内、知青子女投父母[收养子女、无生活自理能力子女]户口:本市支内、知青人员本人未生育子女,其户口回沪落户前已经依法收养的子女,长期随养父(母)在本市共同生活、年龄不超过25周岁、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的,可以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本市支内、知青人员生育的子女,因病、因伤或因身体重度残疾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父母照顾,与父母长期共同生活,且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的,可以在其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3、支内、知青一子女回沪户口:本市支内、知青人员无子女回沪落户的,可以照顾一名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且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的亲生子女,在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合法住所处落户。4、支内、知青孙辈回沪户口:本市支内、知青人员无子女回沪落户的,可以照顾一名年满16周岁不超过25周岁的一名孙辈,在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决定
颁证与送达
《准予迁入证明》窗口自取
2. 父母外地户口迁入上海条件
外地户口迁入上海,需要正当理由,如结婚。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3. 外地来沪人员子女上学
2022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确实无法安排公办学校入学的,应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以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就读。
2022上海幼儿入园登记对象及条件
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1、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2、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外籍:护照。
4. 外地父母投靠上海子女最新规定
父母在外地的户口符合以下条件户口可以随独生子女迁入上海。根据《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规定:
第三条 关于老人投靠(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扩展资料:
老人投靠本市子女户口所需手续:1、申请人的入户申请书;2、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申请行为应由其监护人办理,并应出具与监护人关系的凭证及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申请人(监护人)及入户接受人[入户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房屋产权人或公房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因本人患有严重疾病或年迈体弱等原因而无法前来办理相应手续的,应以法定委托的形式,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前来办理。委托书应写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4、入户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房屋产权人(共有产权须征得共有产权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5、入户地房屋有效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房屋有效权证;6、申请人原由本市迁出时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7、申请人在外省市户口所在地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及本人《居民身份证》;8、申请人所有子女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9、申请人原是否有无工作单位的相关有效原始凭证;10、申请人原由本市知青、支边、支内的原始依据;(11)申请人夫妻双方的人事档案;(12)申请人配偶在职情况;(1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原始凭证;(14)申请人在沪子女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的户籍证明及原始人事档案或相关凭证;(15)申请人的子女情况的有关原始凭证;(16)申请人在本市居住的原始凭证;(17)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的病情诊断证明;(18)申请人子女均在沪的资料及回沪的审批材料、目前的户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职工登记表或干部履历表;(19)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5. 外地父母入沪要隔离吗
不用,只要你的所在地跟目的地没有出现新的疫情是不需要隔离的
6. 外地父母入沪政策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7. 外地来沪人员子女高考
1、2018年海南异地高考新政策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6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2、2018年河北异地高考新政策
(1)在父母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所在市)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和学籍;
(2)家长具有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家长在县级及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和在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
鉴于新的居住证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对高考报名前无法及时办理居住证的,考生可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办理登记凭证》参加报名。如考生在户籍省和我省均参加了高考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在我省的报名信息。
3、2018年河南异地高考新政策
根据《河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在我省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随学籍所在的学校参加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当地的住所和就业证明。此类考生还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4、2018年广东异地高考新政策
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5、2018年云南异地高考新政策
1、随迁考生在云南省报考须熟知云南省随迁子女报考相关规定,我省将在报名结束后即开展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
2、随迁考生须尽快备齐相关证明材料,按报名确认点要求上交材料,以便录入信息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后,考生须在《云南省普通高考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查告知书》上签字,并将告知书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留存联交回。
拓展资料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
2012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截至2012年11月30日,北京最新出台的政策显示,外地户籍考生暂不能在当地报名参加。
广东规定2016年起租房者子女可异地高考。
2014年7月3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有关情况。《意见》称,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先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逐步可在当地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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