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办职业学校管理办法(江苏省职业学校系部管理办法)
对新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承诺事项对照复核,对违反诚信原则承诺的学校给予相应处理处罚。
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引入专家或第三方评估机制,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间不得招生、开展培训活动,终止当年和次年政府补贴培训资格。整改不合格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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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承诺事项对照复核,对违反诚信原则承诺的学校给予相应处理处罚。
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引入专家或第三方评估机制,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间不得招生、开展培训活动,终止当年和次年政府补贴培训资格。整改不合格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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