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转学需要什么手续小学(永康公立小学入学条件)
小学转学需要手续及条件如下: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学生的转学联系函。
(2)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
(3)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
5、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6、学生转入学校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对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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