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哪些不理赔范围(意外险哪些不理赔范围)
意外险哪些情况不理赔
意外险以下情况是不赔的:
1、摔倒死亡不赔:普通人摔倒只会有小擦伤、骨折,而摔倒死亡是由被保险人自身的疾病导致的。
2、中暑身故不赔:中暑也是一种疾病,与被保险人的身体素质有关。
3、高原反应不赔:高原反应是可以预知的,不符合意外险对于意外的定义。
4、个体食物中毒不赔:个人食物中毒有可能是细菌感染引起的食物中毒,但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就属于意外事故。
5、猝死不赔:猝死是疾病导致的,与意外无关。
6、妊娠意外不赔:意外险会将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放在免责条款里。
意外险哪些不理赔范围
常情况下,若被保险人因下列行为导致身故或伤残,意外险不理赔: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2)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自残、殴斗、吸毒等所致意外伤害;
(3)因被保险人私自服用、注射药物所致意外伤害;
(4)因战争、核辐射等不可抗力所致意外伤害。
【拓展资料】
主要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出国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意外伤害保险也可以作为附加险附加于各种人身保险合同。
保险概述:
意外伤害险,即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C。
伤害必须是人体的伤害,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保险对象。
伤害必须是意外事故所致,是指外来的剧烈的偶然发生的事故。只有同时具备“外来”、“剧烈”、“偶然”三个条件,才能构成该合同的保险事故。
所谓“外来”,是指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击、蛇咬、煤气中毒等等。如果伤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则不属意外事故;所谓“剧烈”是指人体受到强烈而突然的袭击而形成的伤害。如果伤亡系由被保险人长期操劳或磨炼所致,如地质勘探作业、运动员多年运动致腰及关节损伤等,就不是意外事故;所谓“偶然”,是指被保险人不能预见、不希望发生的事故。
意外伤害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通常,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意外险什么情况下不赔付,以下四种情况不赔付
1、个人食物中毒:假如出现了 2 人及 以下的食物中毒事件,就不在意外的赔付范围内。要发生 3 人及以上的团体食物中毒事件,意外险才可以赔付 ;
2、高原反应导致身故:高原反应 是可以预料的,可以防止该安全事故的产生,不符意外险中 “突发”这一因素,因而意外险不赔;
3 、 中暑 身故:中暑看起来是意外,实际上与病人的身体机能和体质有较大的关联,而且是可以预料的,不符出现意外界定中 “非 疾病 的 ”、“突发性的”因素,因而意外险不赔;
4 、怀孕出现意外:意外险的免责声明中一般会对怀孕出现意外除责。怀孕期因 流产,孕妇分娩造成的医疗费用或导致的身故,意外险通常不赔。但是有的商品可以赔因出现意外直接导致流产或孕妇分娩,实际需看商品的免责条款。
以上就是意外险什么情况下不赔付相关内容。
意外保险要什么条件才能用
意外保险使用需要的条件:被保险人需要是因为意外伤害而导致身故、残废、医疗费用开支或临时因公负伤才可以使用得到赔付,所说出现意外伤害的意思是指是因为外界的、强烈的、不经意的、非病症的、非本意的客观事情而受到损害,不然的话就没法使用意外保险获得报销。但是一部分意外险为了吸引住客户,尽管猝死属于病症导致的身故,但也纳入到了保障范围内。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意外险的情况下可由细心查看保险合同书得知其详细的保障范畴。
购买意外险时需要注意什么
1 、保额:成年人 作为 家中支撑,在费用预算充足的情形下,保额越高越好。可是针对儿童而言,因为国家要求,未成年 0 - 9 岁,身故赔付不可以超出 20 万; 10 - 17 岁,身故赔付不可以超出 50 万,因而保额不需要买太高;
2 、意外医疗:绝大多数意外都不可能发生残废和身故,意外医疗赔付的 概率反倒比较大。在意外医疗层面,尽可能选择不限制个人社保范畴费用报销的;
3 、 住院治疗补贴:是不是需要住院治疗补贴需要依据个人的需要而定,对比保额和意外医疗,住院治疗补贴并没有很重要的。
本文主要写的是意外险什么情况下不赔付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意外险不赔包括哪些
意外险不赔包括以下几点:
1、妊娠意外不赔:被保险人妊娠意外风险会进一步增加,因此,绝大多数的意外险产品都会把“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
2、个体食物中毒不赔:一般情况下,3人或3人以上的集体食物中毒,可以视为意外事故,而如果是个人食物中毒,属于个案,保险公司不赔。
3、因摔倒死亡不赔:摔倒对于被保险人的死亡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属于“近因原则”,因此不作为赔偿范围。
4、过劳猝死不赔:过劳猝死一般是身体太过疲劳造成的,并不是外来的突发的意外,所以保险公司不会进行赔偿。
5、中暑身故不赔:中暑是一种疾病,与患者身体机能、身体素质有关,中暑不是外来的,而是内在因素引起。而且中暑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可以预见的,也不是突发的。因此,中暑不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不属于意外伤害。
6、高原反应死亡不赔:高原缺氧是可以预知的,不符合意外险突发的,不可预见的两个要素,产生高原反应并非“意外”,所以意外保险会拒绝赔付。
7、手术意外死亡不赔:手术本身就存在风险,特别是一些大手术,不确定因素很多,所以保险公司不给予赔付。
8、高风险运动不赔:跳伞、攀岩等高风险运动,因为高风险运动的危险系数极高,明知道有危险还要挑战的,是不符合“非本意”这一要素的,所以保险公司也会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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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几种情况意外险不予理赔
1、因病跌倒致死:正常跌倒一般只会摔伤骨折,造成死亡一般是本身有病症;
2、中暑:与个人身体素质有关;
3、高原反应:可提前预知,与身体素质有关;
4、 个人 食物中毒: 除3人及以上情况外的中毒不排除细菌感染因素;
5、 过劳 猝死:因长期过劳的损耗身体造成的,可预见;
6、 妊娠意外: 高风险事件,属于免责条款;
7、因病 手术 意 外死亡:因病死亡,情况可预见;
8、溺水 死亡 : 从事高危活动等 风险运动;
9、未驾驶驾驶意外;
以上是意外险不予理赔的情况,当然还有一些特殊的死亡不能理赔意外保险,范围比较大,还需要根据具体的事件来判断。
意外保险金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意外保险是指投保人因为意外伤害造成了身体损伤后保险公司赔付相关费用的一种人身保障。
1、死亡给付: 投保人因遭到意外伤害导致死亡,赔付死亡保险金;
2、残疾给付: 投保人因意外受伤导致残疾,赔付伤残保险金;
3、医疗给付: 投保人因意外受伤就医产生的费用,赔付给付金,通常以附加险形式存在于保单;
4、停工给付:投保人因意外暂时失去劳动能力且一段时间内无法复工,赔付停保金。
意外伤害是指人身受到外来、突发、无意识、不是疾病的损害,包括综合风险、交通风险、旅游风险等保险形式。
哪几种情况意外险不予理赔
1.因病跌倒致死:正常跌倒一般只会伤骨折,导致死亡一般是自身疾病;
中暑:与个人身体素质有关;
3.高原反应:可提前预测,与身体素质有关;
4.个人食物中毒:除3人以上外的中毒不排除细菌感染因素;
5.过劳猝死:身体长期过劳损失可预见;
6.妊娠事故:高风险事件属于免责条款;
7.因病手术意外死亡:因病死亡,情况可预见;
溺水死亡:从事高危活动等风险运动;
9.未驾驶事故;
以上是意外险不理赔的情况。当然,也有一些特殊死亡不能理赔的意外险,范围比较大,需要根据具体事件来判断。
意外保险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意外保险是指投保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伤害后,保险公司支付相关费用的人身保障。
1.死亡支付: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死亡,赔偿死亡保险金;
2.残疾支付: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致残,赔偿伤残保险金;
三、医疗支付:投保人因意外受伤就医所产生的费用,通常以附加险的形式存在于保单中;
4.停工支付:投保人因事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一段时间内无法复工,赔偿停工保险金。
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突发、无意识、非疾病的人身伤害,包括综合风险、交通风险、旅游风险等保险形式。
意外险哪些不理赔范围
1、食物中毒
个人出现食物中毒的情况,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只有出现了3人以上出现了食物中毒的情况,才会被保险判为意外。如果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中毒,保险公司才会赔付保险金。
2、妊娠意外
按照保险免责条款来看,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都是被囊括在内的。由于被保险人妊娠时意外风险增加,所以多数意外险是不理赔的,目前只有母婴综合保险可以保障妊娠期的风险。
3、过劳猝死
由于过劳猝死并不是因外来的突 *** 况造成,所以不属于意外,一般的意外险均不赔偿。
一、车祸属于意外险吗
1、车祸是属于意外险的赔付范围内,保险公司是需要理赔的。
2、意外事故就是指的突发,非主观因素导致的事故。车祸一般是都满足两个条件了,只要不是故意就可以申请理赔。所以车祸也是常见的交通意外事故。
3、车祸主要分单车事故和双车事故,单车事故中由本车保险公司理赔,主要涉及车损及车上人员责任险赔付,都是按照保额赔付。双车事故交强险和三者险是赔对方的,车损和座位险赔本车,其中赔付比例按照交警定责比例赔付。
4、但是意外险分意外伤害险和意外医疗险,意外伤害险需要达到伤残等级才能赔付,意外医疗险只要治疗产生了医药费就能报销,具体报销细则要看买的哪种意外险。
二、人身保险合同纠纷该如何解决
(1)重大疾病险
重疾险纠纷主要集中在投保人是否进行了如实告知以及保险人对免赔条款是否进行了明确说明。对于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仅限于保险人的询问。保险人未询问的投保人没有主动告知的义务。
如果存在投保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自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的,合同解除权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如果确诊为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重疾险的免赔条款是所有险种中最繁多复杂、隐性免责最多的险种。这就要重点把握保险人对免赔条款是否进行了明确告知。对明确告知的认定,一般是将免赔条款的文字加大加粗颜色突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方式进行提示、说明。
(2)人身意外险
重疾险保的是自身原因,意外险保的是外来原因。意外险的特征是外来的、非本意的、突发的、非疾病的原因造成被保险人受伤或身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最常见的意外险纠纷是猝死是否属于意外险保险责任范围,法院在审理猝死的保险合同纠纷中,对猝死认定的标准并不统一,有判赔的,也有不判赔的。
判赔的观点认为,猝死只是死亡表现形式,而非死亡原因,猝死的死因包括非疾病的意外死亡,不能简单的将猝死等同于疾病死亡。
不判赔的观点认为,猝死属于疾病死亡,猝死虽具有突发的非本意的特征,但不具备外来的非疾病的要素。因此处理这类案件时要注意对外来的、非疾病的相关证据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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