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四年制哪年开始
一、学制
清朝末期,临江县初等小学堂学制为四年,高级小学为二年。
民国时期,学制为初级小学四年,高级小学二年
东北沦陷时期,公立国民初等小学学制四年,公立国民优级学校学制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临江县小学学制仍沿用“四·二”制即初级小学四年,高级小学二年。
1952年,根据中央政务院1951年8月发布的“关于改革学制的规定”,缩短小学学制,取消初、高级两级分段制,实行五年一贯制。
1953年8月,遵照教育部的规定,仍恢复执行小学“四·二”分段制。
1960年秋,在临江镇建国小学和浑江市一中联合试行中小学十年一贯制(即小学五年,初中三年,高中二年),因条件限制不到一年即停止。
1969年,贯彻毛泽东主席提出的“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新”的主张、开始实行中小学九年一贯制(五、二、二学制),小学学制改为五年一贯制。
1978年,根据教育部《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的规定,试行中小学十年一贯制(五、三、二学制)小学学制仍为五年。
70年代以后,由于学额的大量增加和校舍、师资的不足,城镇、乡村中的相当一部分学校实行二部制。在偏远的山区,采取复式班上课。
1984年秋,根据教育部《关于全日制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的安排意见》,全市小学一、二年级开始实行六年制,三、四年级逐步由五年制向六年制过渡。
1989年以后,全市所有小学均实行全日制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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