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员的职业规划(职业卫生评价工作)
1. 职业卫生评价工作
对作业者作业环境进行有计划、来系统的检测,分析作自业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强度及其在时间空间的分布及消长规律,评价作业环境的卫生质量,判断是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估计在此作业环境下劳动者的接触水平。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必须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2. 职业卫生评价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生产及批发经营道路交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依法依规经安全评价验收合格后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3. 职业卫生评价工作主要是做什么
检查内容:
1、用人单位是否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用人单位是否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用人单位是否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是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是否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6、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用人单位必须是否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是否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
8、用人单位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是否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是否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9、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是否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是否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11、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是否经过职业卫生培训,是否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并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2、用人单位是否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4. 职业卫生评价工作前景
还是可以的。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2013年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组建,教育部(教发厅函[2014]50号)备案,从2014年起开始招收高考应历届毕业生,进行专科层次教育。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始创于1949年,是宿州市唯一被省政府批准举办卫生类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省属学院、省级重点职业学校、省级办学合格学校、蚌埠医学院教学点、乡村医生培训基地。
5. 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的特点
具体做以下工作:
1、负责评价项目技术资料的收集和现场调查,并为客户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支持。
2、负责项目采样、检测工作的组织和现场采样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3、参加评价方案、现场检测方案的编制。
4、负责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的编写。
5、负责对评价报告审批意见和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修改。
6、按照程序及时将评价有关文件进行归档。
职业卫生评价是有效真实的检测数据,客观、真实、科学、有效的态度精准检测与评价。
6. 职业卫生评价工作流程
完成预评价报告后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卫生审核申请,并提交预评价报告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含职业卫生专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建设方应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经审核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重新进行预评价与审核。
7. 职业卫生评价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吗
1、出差意思是(机关、部队或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暂时到外地办理公事。旧指出去担负运输、修建等临时任务。
2、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梅尔曼公共卫生学院和纽约城市大学的一项联合研究表明,经常出差会令上班族们的心理健康状况变差。
3、研究人员对超过1.8万名经常需要出差的上班族进行的心理健康状况监测显示,与每个月出差1~6天的人相比,每个月出差2周以上的人更容易出现焦虑和情绪低落的症状,同时较易产生大量抽烟和睡眠困难的情况。此外,在出差期间,会喝酒的人更容易酗酒,并产生酒精依赖症状。
4、职业顾问罗伊·科汗建议,为将出差对健康的负面影响最小化,员工可与老板就如何减少出差时间进行交流。
8. 职业卫生评价工作辛苦吗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7号
第二十条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监管法规不断完善,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日趋完善,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开始根据法规要求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包括较为复杂的现状评价,因为根据我国法规要求,职业危害较重或者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每三年做一次职业卫生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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