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写成了个人原因离职(被辞退要写个人原因的离职申请吗)
1. 被辞退要写个人原因的离职申请吗
所谓非自身离职原因指的是离职和自己是没有关系的,当然是否选择离职肯定是你所决定的,但是这个原因却没有出现在你的身上而是出现在企业身上。但是在简历里列出的离职原因肯定要客观一些那么你就不能说企业的坏话,可是又得把原因推到企业身上那么我们可以从大处入手,就是将企业的性质和其所属的行业作为离职原因。
关于企业的性质,你所选择的企业属于第三方企业也就是必须依赖于其它企业,比如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主要是依赖于工程建筑企业,也就是说工程建筑企业状况不佳就必定导致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表现不佳,或者工程造价公司不能获得较多的业务则将影响公司的稳定性,因为这类公司是以单纯性的业务为主所以其稳定度是较低的。因为稳定度不够高所以你才选择离职的,如果是拥有自主性产品的生产企业那么稳定度会高出很多的,因为这类企业是有实体资产做保障的,而像销售类、咨询中介类等形式的企业是没有实体资产而是单单靠业务挣钱的。
关于企业所属行业的状况,你在简历里可以说某企业属于钢铁行业,而钢铁行业早已成为夕阳行业并且连续亏损多年,再者钢铁行业属于重工业被列为淘汰产能。很明显这就是告诉招聘者这个行业是倒退的甚至最终要被淘汰的,你如果在这种企业呆下去能够获得什么样的结果?这里有个技巧也是大家需要注意的,就是不管你在简历里列出什么离职原因你都不要直接去抨击或描述其不好的地方,而是以一种自然的形式说明这一点
2. 被辞退写离职原因怎么写
一、正面回答。直接回答原因而不是各种绕和回避,太过隐晦的回答反而会让面试官认为其中有不好的负面原因,还会以此判断你的性格和风格做出不利于你的判断。
二、原因要真实。你的回答可以不是真实的全部,但一定要真实,因为只有真实的你才会回答的比较坦然,也只有真实的才是符合逻辑的才能经得起背景调查。
三、原因不要过多。因为面试时间的限制,过多的原因的罗列可能会暴露各原因间的冲突,给HR造成你思维混乱的印象。
四、原因主次分明。类似于上面提到的对于避讳的辞职原因的解释,“主要是因为职业发展与预期有了偏颇,其次合同刚好到期。”主次分明的原因让HR感觉你思路清晰,逻辑性强。
五、希望与失望的刚好结合。失望时因为前公司不能满足你的需求而新公司刚好可以弥补你的失望。这样既讲述了真实的离职原因,又能表达对新平台的渴望和赞美,面试官会比较希望有这样的表述。当然,做到这点一定是要在面试前有所准备,对面试的公司进行了解。
六、要三个匹配相结合。第一是与职业发展相匹配,刚毕业时可以表达自己正处于学习期,渴望一个成熟的令自身发展的平台,但如果是表达了自己才高八斗,想找一个识货的老板,HR反而会觉得你太嫩,不懂事。第二是与职业身份相匹配,即基层、中层、高层的回答均要符合职位身份。第三是与行业特点相匹配,比如自己不认同行业潜规则,行业衰退,想提前换个新领域等。
七、思维积极,把握情绪。数落甚至谩骂前公司绝不是一个好的说辞,对面试没有任何好处。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如果有冲突可以讲,但同时一定要说一些换位思考的话,这样HR会认为你看问题较为客观。
八、特别不太光彩的离职原因怎么讲?讲出事实是一定要的,但是可以不是全部的事实。如果面试者主动的坦诚沟通比如考核制度、工作技能需求等,面试者可坦诚与其沟通避免日后工作上的麻烦。又比如,职业操守,社会道德、违法等问题,坦诚也是一种态度,这种情况下坦诚也许将坏事变好事,否则日后被人揭发反而被动。
在职场中,每个人的经历都或多或少的有些不同,所以离职的原因也是各种各样、千奇百怪。有的人可能只是因为一件事,而有的人则可能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总之,都是离职人不愿提起的辛酸史。总结原因的同时也不忘反省,相信求一定会为职者们的面试加分。
3. 辞退要求写个人原因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项填写:
一、合同期满。
二、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被单位解聘,迟退,或开除。
四、其它。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
4. 被辞退写了个人原因咋办
注明因“个人原因”、“家庭原因”离职。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就算写了“个人原因”也不是完全没有风险的。如果离职文件中前后矛盾,就不足以证明是劳动者本人主动提出辞职的,这时候,用人单位还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离职时间一定要写清
辞职申请书/通知书中,一定要说明拟离职日期。因为员工劳动关系的解除,作出即生效。所以,员工什么时候离职,很重要。
5. 辞退需要写离职原因吗
填写“单位辞退”。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补偿的情形,员工都可以要求给予补偿,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 被辞退要写个人原因的离职申请吗怎么写
不写申请,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之前照常上班。 职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但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法定理由就只有是否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 确定职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应具备两个个条件:一是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客观存在,并属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严重”程度;二是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中经过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且经过公示。 职工无证驾驶,在社会上驾驶且未造成事故,不应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但擅自无证驾驶工厂车辆,或者在厂区内无证驾驶的,则可能违反工厂的规章制度。 工厂辞退职工,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证明书),口头辞退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工厂没有出具书面文件之前,职工应当照常出勤,防止工厂否认辞退,按旷工处理由违法解除变成合法解除合同。工厂不安排工作和考勤的,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对工厂的离职申请要求,不予理会,提交了申请,就变成了职工主动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 被辞退要写离职申请表吗
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理由,不受用人单位的限制,不必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同时为了平衡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规定必须提前30天并且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但要注意“离职申请”和“离职报告”的区别,不要出现请“请单位批准”等字样,这样的“离职申请”属于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实际上并未行使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的权利,自然单位可以不同意。只是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已,至30天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这里的法律风险是一定要做好提前30通知的证据收集,以防用人单位否认收悉辞职报告,你又拿不出有力的证据。因为没有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擅自离职对用人单位的损失是要赔偿的。
如果用人单位30天后不给你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或者没有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你办理档案或者社保手续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是要赔偿的。
8. 被辞退要写辞职申请书
你好!
公司要辞退你,想让你自己写辞职申请书,你可以拒绝写自愿辞职申请书。
想必你已经清楚了自己写辞职申请和公司辞退你的区别,区别在于前者是本人意愿离职,后者是非本人意愿离职,看你的情况,是非本人意愿离职,就不要写辞职申请书。
非个人意愿辞职是指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 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自己写辞职申请书,就得不到劳动补偿,也不能申请失业金。损伤自身的权益。
建议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公司开诚布公的说明协商离职事宜,同时再次期间,严格遵守打卡规定,证明自己是做好上班准备,并且实事上是在正常上班。
如果还有疑问或者压力,可以去劳动局咨询投诉,或者打12333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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