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总是不批准离职原因(为什么单位拖着不给办离职)
1. 为什么单位拖着不给办离职
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应付额度50——100%加付赔偿金。劳动监察处理缺乏效果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 单位不给办离职手续向什么地方投诉
劳动者辞工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提出辞职,一般不需要向人力资源保障局部门投诉。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扩展资料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为什么公司拖着不开离职证明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主动辞职,单位不开失业保险金的证明。我该怎么办?遇到这样的问题,首先你是主动辞职的,那么实际上单位不给你开失业保险的证明也是很正常的,因为你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本身你就是主动辞职的,所以说你是享受不到失业金的待遇,他不给你开失业保险的证明也是很正常的,因为你自己去申请办理失业金也无法来申请办理的到因为需要企业单位来申报之后,你才可以享受到失业金的待遇。
有些员工失业金是可以领取的,那是因为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以后,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如果说你不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就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只能够放弃失业金的领取,同时你在这个单位所缴纳的失业金的年限也无法累积到下一个单位去,所以说这个失业金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正常领取的。
只能够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才能够领取失业金。当然你这种情况是不符合那种条件的,因为你是自己主动申请离职,所以说企业单位也不给你去申报失业金的待遇,而且企业单位失业金的这个比例申报的太多,他无法获得文档补贴的待遇,对于企业单位来说也会造成一定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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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用人单位不给办离职怎么办
嗨,您好
如果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
1、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
2、办理工作交接。离职员工除工作交接外,应立即停止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从事一切业务。将该员工经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员或主管。工作交接有助于防止员工仓促离职,出现工作脱节,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
员工在公司期间,由公司配发的或者由员工本人掌管的属于公司的财物,企业应指定专人接收。并将员工在职期间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文件资料进行清理,
如客户名单、各种图表图纸、财务账本、工作计划、技术资料等。另外,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公司应清查该员工在职期间是否欠有公司债务,如借款、赔偿款、罚款等。
4、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
5、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6、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则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
7、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8、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在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5. 单位一直不给办离职
现在已经没有劳动局这个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准你辞职是错误的,你可以维权。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你想在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 为什么单位拖着不给办离职证明
一般只有离职证明,证明你在这个工资工作过,正规公司都会开证明的。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7. 为什么公司不让离职
并不能说明什么,领导要管理的人不你一个,领导不给你安排工作不代表你可以不做任何事,等待领导安排工作,不过是你的另一种懒惰罢了。
没活干就介意领导不安排工作,言外之意就是:不是我不干,是你没安排。中心思想就是:整天没有工作结果这事儿我没责任,是你领导的问题,谁让你不安排工作了。
所以自己努力干,让领导看到你的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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