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职业形象调查分析报告(职业形象浅析)
1. 职业形象浅析
道德形象 教师的职业形象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师的道德形象――――最基本的形象 “为人师表”;“身正为范,学高为师”。强调教师的榜样、示范作用。 乐于奉献,坚持公正是时代对教师职业的基本伦理道德要求。奉献是教师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具体体现。没有奉献精神就会失去教师职业的高尚性和纯洁性。 公正就是“公平”、“正义”、“合理”。没有公正的教育将使学生的心灵失去平衡,教育过程则失去“善”的价值。
二、教师的文化形象―――教师形象的核心 “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是教师的典型文化特征。传统形象受到了时代的发展的严峻挑战。 文化资源的丰富,知识的迅猛发展和老化,要求教师不断学习并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大众传媒的发展,学生也成为文化资源的拥有者,要求教师给学生的文化展示与交流提供时空和机会;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时代要求,以及学生个性差异,要求教师改变教书匠的刻板形象,自觉、主动投身到改革大潮中。
三、教师的人格形象――教师形象的整体体现 人格是一个人的整体心理面貌。具体包括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教师的性格、气质、兴趣等。 教师的人格形象是学生亲近或疏远教师的首要因素。理想教师的人格包括善于理解学生、富有耐心、性格开朗、情绪乐观、意志力强、有幽默感等。 总之,教师的职业形象应是道德形象、文化形象、人格形象三者统一的整体,教师的形象建设是一个不断设计与改造的过程,需要全社会对教师职业的地位、功能、条件进行科学认识,需要教师职业内部不断建立起自己的规范。
2. 职业形象的理解
结果满意了,就认为律师“高明”;结果不满意,就认为律师“水平差”。这种最为简单的评价方式虽然有着一定的合理性,但其实并不能完全真正地反映出律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情况。这是因为,律师承办的案件,大都各不相同,每件案件有每件案件的具体情况,所以对于律师来说,承办的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结果自然也就不同。案件与案件如果没有可比性,那么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自然并不能完全反映律师的水平和工作质量。 许多律师在办理的众多案件中,既有胜诉,也有败诉。即使在同一件案件中,也有可能在一审和二审过程中,分别有胜诉和败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不能简单地以诉讼结果来评价律师的工作。 那么到底该如何评价律师的工作呢?笔者以为,律师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工作,所以对于律师工作的评价,也应该结合众多方面来综合考虑。这些方面包括: 1、律师的工作态度如何。“态度决定一切”。对于律师工作来说,律师的工作态度,往往决定了律师投入在该项工作上的时间、精力以及人力等。而律师在工作上投入的时间、精力往往又决定了律师对于该项工作的熟悉程度和研究深度。律师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客观,这样的律师当然是好律师。工作态度相反的律师,虽然有时碰运气也可能打赢几个官司,但这样的律师绝对不能称为好律师。 2、能否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一名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等等。律师能否遵守职业道德,既反映了律师人品的高下,也反映了律师是否合格和称职。 3、是否遵守律师的执业纪律。律师的执业纪律既包括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即律师能否遵守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也包括律师在诉讼和仲裁中的纪律,既律师能否依法从事诉讼和仲裁活动,还包括了律师与当事人以及对方当事人的纪律,即律师必须按照规定要求与当事人以及对方当事人打交道,最后还包括律师与同行之间的纪律,即律师与律师之间必须遵守行业竞争规范,公平竞争,自觉维护执业秩序,维护律师行业的荣誉和社会形象等。律师能否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反映了律师的工作和行为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律师执业纪律的要求。如果有的律师不能遵守律师执业纪律,那么这样的律师不仅不是合格的律师,而且还应该受到管理机构必要的处分和处罚。 4、能否为当事人及时、准确地提供咨询和解答。律师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之后,应该及时、准确地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解答。这不仅反映了律师的工作态度,而且反映了律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 5、律师的预见是否准确。及时、准确预测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律师事先的预见,不仅有助于当事人及早防范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而且还可以使当事人明白事情的轻重缓急,减轻不必要的心理压力,或者提早做好必要的心理准备。律师预见的准确程度,不仅反映了律师的法律分析判断能力,更反映了律师的执业经验。 6、律师代言是否表达清楚并有说服力。俗话说,话有三说,巧说为妙。一名优秀的律师必须具有很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这是大家公认的说法,这也说明了律师口头表达能力对于律师的重要性。律师工作的很大一部分内容,都是靠口头表达来完成的,如果一名律师缺乏很好的口头表达能力以及技巧,属于“茶壶里煮饺子———肚里有嘴里倒不出来”的话,那么这位律师的工作能力,必然大打折扣。 7、律师起草的法律文书是否合格、规范。规范的法律文书,既积极地配合了司法机关的相关工作,又清楚地表达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既有利于司法机关顺利办案,也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草合格、规范的法律文书,是律师工作的最基本要求。 律师起草的法律文书,是律师法律理论功底的体现,最能直接体现律师业务水平。如果一名律师“光说不练”写不出像样的法律文书来,那么这样的律师肯定“中看不中用”,既不会受到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尊重,也很难把律师工作完全做好。 8、律师是否足够地勤快。律师接受委托办理案件,既要三番五次往返于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机关之间,又要调查取证、查档、查询法律法规,还要经常地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交流,所以没有一副好腿脚是不可以的。合格的律师要么自己不辞辛苦地跑来跑去,要么妥当地安排律师助理或者其他人员妥善地完成各项工作。而不合格的律师要么把当事人使唤来使唤去,要么就干脆能推就推,能拖就拖,甚至不惜误事也懒得跑腿。律师是否足够地勤快,这不仅反映了律师的工作态度,也反映了律师的人品和素质。 9、律师能否及时对当事人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必要的时候给当事人以适当的提示,为当事人把关,协助当事人决策。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律师无疑对处理法律事务的各个环节更熟悉,对处理各种各样的问题更有经验,所以在当事人不能准确判断形势或者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律师应该协助当事人决策,给当事人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比如是否要采取诉讼措施、是否可以调解、是否必须坚持诉讼到底等等,都需要律师的参与并提出合适的建议,当事人才可以做出正确的选择。 10、律师的工作是否能够给当事人以必要的安慰。比如刑事案件,大多数情况下,要把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无罪释放出来都是不可能的。就是民事案件,要使当事人都达到诉讼目的赢得胜诉,也是不可能的。在被告人被判刑、当事人败诉的情况下,如果律师能够使当事人认识到被告人被定罪判刑的合理性和正当性,或者使当事人认识到败诉的原因所在,最终使当事人能够正确认识和正确对待,心理上最终能够接受,那么这样的律师无疑是非常优秀的律师。否则的话,如果以不负责任的语言和理由,使当事人不仅不能接受,而且激化矛盾,使当事人走向与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国家机关对抗的道路,那么就可能把当事人引入歧途,这样的律师无疑是低水平的律师。 11、律师的工作是否存在失误。一般情况下,有理应该打赢官司,但有理却未必能够打赢官司。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有理的时候如果出现工作失误,就可能丧失法律上的依据或者保护,这样就可能有理也打不赢官司。律师受人之托,必须忠人之事,容不得半点工作失误。这就要求律师必须严格按照律师各项工作的规范要求去工作。如果律师违反工作规范,或者疏忽大意,出现工作失误,那么这样的律师必然不能为当事人所接受,更不可能得到当时人的肯定和赞赏。 12、律师工作的结果是否令当事人满意。当事人委托律师,自然都想追求自己满意的结果。律师工作追求的目标,不能违背当事人的意志,都应该在合法的前提下向着当事人追求的目标而努力。所以结果对于当事人来说,是最为重要的。结果好,无论律师本身的水平或者品格如何,对当事人来说都不甚重要了。如果结果不能令当事人满意或者接受,那么即使有再多的理由,都回避不了该项追求失败的现实。这种结果,不仅当事人痛苦,其实对律师来说,也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如果这样的结果不是律师本身工作的原因造成的,那么就并不能说明律师无能或者业务水平低,不应因此而影响对律师的评价。如果这样的结果是律师本身工作的原因造成的,那么自然律师就有责任,这样的律师则是当事人的悲剧。 13、是否有助于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实质上也是普法的过程,是当事人学习和提高法律意识的过程。优秀的律师,通过自己的服务,会使当事人对国家法律和执法的状况等等有着正确的认识,并能提高当事人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而一些低水平的律师,对当事人灌输所谓的“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等等错误理论,纵容、唆使当事人向司法人员行贿送礼,误导当事人形成错误的法律意识,最终则有可能贻害无穷。这种差别,不仅显示了一名律师业务水平的高低,也体现了一名律师社会责任感的差异。 综上分析,律师工作的复杂多样性,决定了对律师工作客观评价的复杂多样性。 官司的输赢有的时候与律师工作的水平相关,但许多时候并不是判断律师工作水平的唯一标准。对于许多当事人来说,即使输了官司,但如果通过律师卓有成效的工作,解答了当事人的法律疑难,减轻了当事人的心理压力,缓解了当事人的身心之累,免除了当事人的口舌之争以及脚力辛苦,并提高了当事人的法律意识,那么当事人也并不是没有收获,律师的价值依然不可否认。 作为当事人,了解一名律师往往比打一场官司还要复杂和困难许多。
3. 职业形象概述
简历应该包括以下一些最基本的个人信息:
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政治面貌、学校、系别及专业,婚姻状况、健康状况、身高、爱好与兴趣、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
拓展资料
一份简历,一般可以分为四个部分,其中:
第一部分:为个人基本情况,应列出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政治面貌、学校、系别及专业,婚姻状况、健康状况、身高、爱好与兴趣、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
第二部分:为学历情况。应写明曾在某某学校、某某专业或学科学习,以及起止期间,并列出所学主要课程及学习成绩,在学校和班级所担任的职务,在校期间所获得的各种奖励和荣誉。
第三部分:为工作资历情况。若有工作经验,最好详细列明,首先列出最近的资料,后详述曾工作单位、日期、职位、工作性质。
第四部分:为求职意向。即求职目标或个人期望的工作职位,表明你通过求职希望得到什么样的工种、职位,以及你的奋斗目标,可以和个人特长等合写在一起。
为体现不同人群的特点,四部分的排序及组合会根据实际情况略有出入。
4. 职业形象浅析怎么写
<家>中的高觉新,一个清楚地认识自己悲剧命运却又怯于反抗的人,旧礼教的毒害和新思潮的撞击,形成其矛盾的性格,有理想、有抱负,却一味顺从封建家长,造成其婚姻命运的悲剧,其命运是当时社会的一面镜子,其形象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
5. 职业形象主要有哪些内容
“教师职业素养”是教师招聘考试里常见的考点。很多应试者在遇到这类问题的时候都由衷地发出感慨:你离我很近,我却离你很远……这类的问题好像很熟悉,但是真正书写成文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老是只能说那几句老掉牙的话,也导致了分数没有办法提高。本人在近段时间翻起了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100条建议》,惊喜地发现其实里面有很多观点与语句都说得很到位,很适合我们写在答题纸上。相信评卷的老师看到一些鞭辟入里的分析,一定会打上一个慷慨的分数的。
《给教师的100条建议》的第87条,说的就是教师职业素养的问题。他认为教育素养首先是指教师对自己所教的学科要有深刻的知识。作为学科老师,应当能够分辨清楚这门科学上的最复杂的问题,能够分辨清楚那些处于科学思想的前沿的问题。老苏说:“教育能手的教育素养从备课就能看得出来。他们是按照教学大纲、而不是按照教科书来备课的。他们仔细地思索过教学大纲以后,就把教科书里有关的章节读一遍。他们这样做是为了把自己置身于学生的地位,用学生的眼光来看教材。真正的教育能手知道的东西,要比学校里学习的东西多得多,因此他不需要在课时计划里把要讲的新教材都写出来。”因此,对学科知识的把握能够做到脉络清晰、框架分明,才能跳出教材看教材、用教材,而不是教教材。
其次,教师的教育素养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要有扎实的教育学、心理学基础。教育素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是否善于在儿童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过程中,在游戏、参观、课外休息时间内观察儿童,以及怎样把观察的结果转变或体现为对儿童施加个别影响的方式和方法。在学校生活的各个领域里,会遇到许多问题,如果缺乏心理学知识,简直就无法解决这些问题。
第三,教师素养的另外一个方面,就是教师的语言修养问题。教师的语言修养在极大的程度上决定着学生在课堂上的脑力劳动的效率。高度的语言修养是合理的利用时间的重要条件。比如对于概念解释的最重要一点是需要教师用语言的手段创造的那种表象模糊不清以至有些混乱,然而没有清晰的表象。老师的任务是语言来创造鲜明的形象,而鲜明的形象正是儿童思维的出发点和源头。
老苏同志的总结是结合他的帕夫雷什中学的教育实践来说明的,当然对于我们今天回答题目,除了上述内容还可以加入一些教师的课堂管理能力、职业心理素养等。那如何才能做到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呢?这个往往是应试者会忽略的地方。这应该是阅卷者希望看到的部分,但大部分的卷子里都没有体现,所以,如果能写上这部分内容,须然会让我们的答案变得更加完整。
6. 浅析职业形象论文
人物形象分析主要是从不同的几个方面,对于人物的形象特征进行全方位的把握,一定要全面,比如说可以向前正面描写荣耀的方法,神态肖像,动作,心理等等,其次,可以从描写的方法就是侧面描写,通过作者的评价或者之间的对比分析,以及作者的时候,其他的方法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邮箱jdapk@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