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工职业规划怎么写(矿山职业规划)
1. 矿山职业规划
还是安全的,由于咱们中国这几年来对非洲国家的建设和经济各个方面都给予了相当大的援助,所以中国人在刚果等非洲地区还是相当吃得开的,起码比美国人受欢迎多了。遇到突发情况是,只要表示自己是中国人,应该不用担心什么人生安全的。
2. 矿山机电职业生涯规划
就业情况比较,由于多行业离不开机械,因此本专业的就业具有跨学科、多行业的特点。
毕业生不仅容易在制造行业(汽车制造、机床制造、船舶制造、矿山机械制造、电气设备制造等)、钢铁行业(冶金)等各种厂矿企业找到对口的工作,其他只要使用设备、生产线的行业,如高铁、印刷、物流、制药、食品、橡胶等,都需要机械专业人才来安装和维护生产设备。可以说,这个专业的毕业生并不愁就业,但相对来说,工科的学习比较辛苦,这个专业的起薪也比不上IT和金融这些大热门专业,工作环境和一般的写字楼相比也算是比较辛苦的。
3. 煤矿职业规划
现在煤矿一样的处于非常困难的时期,找不了几个钱,还非常危险,很显然你是新人,才进去的话,根本不要想找什么钱。
不建议你去做煤矿工作,踏入这一步就是死棋。
4. 煤矿职业生涯规划书
煤矿工人的职业一联填写就看你的工种是什么了,像井下采煤工,掘进工,井下维修电工,信号工,扳道工,绞车司机,水泵房,风机房都是井下的工种,所以煤矿工人的职业是多方面的,这里还没有说地面上,还有许多的工种,因此,煤矿工人是一个很辛苦的工作。
5. 矿业职业规划范文500字
我是矿大矿物加工的,现在读研,同学很多出去工作的,现在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就业基本每年都没问题,基本都能找到工作,工作主要有 选矿厂,机械厂,设计院,研究院,还有就是事业单位,去矿上也是做辅助工作,煤矿一般不下井,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方面就是在选矿厂,去现场工资比较高,福利也比较好,实习期一月三千没问题,全都攒着,吃喝住在矿上或厂子里,条件艰苦一点,女生最好别去,想去大城市就去设计院或者机械厂,大多在唐山,北京,天津,工资稍低,还要经常加班,去国有设计院福利还好点,选矿的主要在南方城市,南京,长沙,机械设备厂要经常出差,辛苦,待遇不错。
6. 矿山职业规划书范文
采矿工:挖矿的
爆破工:炸石头的
风钻工:打放炸药的洞
运输工:运矿石的,包括有开电机车的
喷浆工:炸完井壁加固,防止坍塌的(有的地方喷浆跟加固工种可能分开的)
信号工:井口提升发信号的
卷扬工:开直井提升机的
下面是辅助工种
轨修工:修理矿车及电机车轨道的
机修工:维修设备的
电工:维修电气设备的
板焊工:焊接维修的
还有各类安全员,技术人员(包括探矿的,爆破的,分析地层结构,化验的等等)
7. 矿业职业规划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促进全省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省、州(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制定本行政区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
在制定矿产资源规划时,对可以由民族自治地方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应当优先安排民族自治地方合理开发利用。
在民族自治地方开采矿产资源,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作出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建设的安排,照顾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第四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探矿权、采矿权。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必须依法缴纳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本款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减缴、免缴。
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探矿权人、采矿权人还应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
探矿权、采矿权可以依法以招标出售、拍卖、作价出资等方式转让。采矿权可以依法出租、抵押。
禁止以买卖、出租或者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第五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矿山安全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协助同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乡、镇设立派出机构,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第七条 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负责全省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工作,定期公布可供勘查的区块编号。第八条 矿产资源勘查的出资人为探矿权申请人;国家出资勘查的,由国家委托的勘查单位为探矿权申请人。
探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勘查登记时,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勘查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第九条 勘查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勘查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勘查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按申请在先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探矿权申请人,不予登记的,应说明理由。
准予登记的,探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勘查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勘查许可证;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申请。第十条 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超过3年,需要延长勘查工作期限的,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登记。每次延续不得超过2年。第十一条 探矿权人应当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施工。应根据批准的勘查总体设计,在作业区范围内进行勘查工作,不得擅自扩大勘查作业区范围,不得擅自进行采矿活动。
探矿权人在进行主要矿种勘查工作的同时,应对共生或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进行勘查时,发现符合国家边探边采规定的复杂类型矿床的,经原颁发勘查许可证的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可以边探边采。
探矿权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批准的勘查作业区范围内,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第十二条 勘查登记管理机关需要检查勘查投入、勘查工作进展情况时,探矿权人应当如实报告并提供有关资料。
勘查登记管理机关对探矿权人提供的勘查资料和财务报表,应当予以保密。第十三条 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体,经勘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停止相应区块的最低勘查投入,申请保留探矿权。保留探矿权的期限最长为两年,保留的范围为可供开采的矿体所在的区块。
在探矿权保留期间,探矿权人应当按国家规定缴纳探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
探矿权变更登记的,其勘查年和最低勘查投入连续计算。
探矿权人因故撤销勘查,或者已经完成勘查的,或者探矿权保留期届满的,应当向勘查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勘查许可证注销手续。第三章 矿产资源开采第十四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为中型的矿产资源;
(二)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
(三)地热、矿泉水和宝玉石;
(四)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矿种。
开采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其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的,由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州(市)人民政府或地区行政公署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零星分散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省、州(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可以授权下一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第十五条 采矿出资人为采矿权申请人。
采矿权申请人应当具备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第十六条 采矿权申请人在申请办理采矿登记前,应当持经批准的矿产储量报告或者地质勘查资料到采矿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划定矿区范围;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采矿权申请人应当在划定矿区范围两年内,作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需要设立企业或者申请矿山建设立项的,应当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申请开采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应当先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再申请采矿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逾期不申请采矿登记的,视为放弃已划定的矿区范围。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登记,应当按采矿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提交各项材料。第十七条 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采矿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采矿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采矿权申请人。
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申请。第十八条 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矿山建设规模确定,中型不超过20年,小型不超过10年;个体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5年。需要继续采矿的,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办理延续登记。第十九条 采矿权人必须珍惜和保护矿产资源,选择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矿山企业的采矿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应达到设计要求或者核定的指标。
禁止采用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第二十条 采矿权人在采选主要矿产的同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应当综合开采、回收和利用;对暂时不能利用的矿石和暂时不能综合回收的共生、伴生矿产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资源损失、破坏。
采矿权人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重要科学价值或者经济价值的地质遗迹和文物古迹,应当停止现场施工,妥善保护,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帮助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进行技术改造,改善经营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第二十二条 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向采矿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变更矿区范围的;
(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
(三)变更开采方式的;
(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
(五)转让采矿权的。第二十三条 需要停办或者闭坑的矿山企业,必须完成土地复垦和环境治理工作,并按国家关于停办或者闭坑的规定,办理手续,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后,持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向原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提出申请,注销采矿许可证。第四章 矿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四条 探矿权转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勘查许可证颁发之日起满两年并完成国家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或者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开采的矿产资源;
(二)按国家规定已经缴纳探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
(三)探矿权属于争议;
(四)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转让探矿权应将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全部勘查区块一次性转让。第二十五条 采矿权转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况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
(二)矿山投入采矿生产一年以上;
(三)按国家规定已经缴纳资源税、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矿产资源补偿费;
(四)采矿权属无争议;
(五)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具备采矿权人的资质条件。第二十六条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由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批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授权下一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采矿权的转让;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转让探矿权,应由探矿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共同向原颁发勘查许可证机关申报。
转让采矿权,应由采矿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共同向原颁发采矿许可证机关申报,经审核后,逐级上报至审批机关。
审批机关批准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申请之后,应当及时通知原发证机关办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
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在转让之前,必须依法进行评估。第二十七条 采矿权出租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采矿权属无争议;
(二)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
(三)承租人有与所开采的矿种和采矿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条件;
(四)完成矿山开采基础建设工程;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八条 采矿权人应在出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报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出租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采矿权出租期间,出租人和承租人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出租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二十九条 采矿权抵押应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签订抵押合同之日起30日内,凭采矿许可证和抵押合同向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不办理备案手续的,抵押合同无效。
采矿权抵押时,其矿区范围内的采矿设施随之抵押。第三十条 抵押人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或者在抵押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约定处分抵押财产,并享有优先受偿权。第三十一条 抵押合同变更、终止或者解除的,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0日内,书面报告抵押备案机关。第五章 矿产储量审批和登记管理第三十二条 省矿产储量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全省矿产储量报告和矿床工业指标的审批工作。
除按规定由国务院矿产储量管理机构审批的报告外,下列矿产储量报告和地质报告,必须经省矿产储量管理机构审批:
(一)供矿山或者水源地建设、改建、扩建使用的能源、金属、非金属、水气矿产储量报告;
(二)采矿权人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生产而进行勘查的矿产储量报告;
(三)已批准的矿产储量报告,由于工业指标改变或者其他原因而重新编制的矿产储量报告;
(四)闭坑地质报告;
(五)采矿权转让时核实保有矿产储量的报告;
(六)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矿产储量报告。
矿产储量报告未经矿产储量管理机构审批,不得作为矿山或者水源地建设、改建、扩建设计的依据。第三十三条 矿产储量按下列规定进行登记:
(一)矿产储量经批准之后,探(采)矿权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省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储量登记;
(二)设立矿山企业占用矿产储量的,应向采矿登记管理
8. 煤矿职工职业规划书
煤矿生产技术科一般的分工是:日常的掘进、采煤方面的技术管理,包括现场问题的分析解决、安全措施的审批、规程的审批、防治水、地质条件变化分析,直到制定相应措施。完成矿井发展规划的编制。采掘工艺的开发改进等。
9. 煤矿工人职业规划书
一是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营造宽松的制度环境,破除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论资排辈思想,最大限度地为年轻干部成长拓展空间。建立从基层一线选拔年轻干部的机制,使年轻干部从生产一线和艰苦环境的实践锻炼中来,防止“带病提拔”“年轻德薄”“职高能低”。要形成正常退出机制,对不称职和有问题的要及时淘汰,真正体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二是完善薪酬激励奖励制度。按照集团公司“两会”提出的要求,坚持工效挂钩的原则,做到分配与贡献相匹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积极构建员工岗位成才、岗位立功、岗位创新的激励机制,加大对拔尖人才、优秀岗位人才奖励力度,最大限度发挥好薪酬激励调动作用。同时,要构建薪酬管理的反馈及监督机制,让广大员工能够有途径抒发自身意见,听取员工建议,促进薪酬管理更加科学、合理、规范。
三是加强人才培训培养工作。瞄准企业中长期战略规划,采取分阶段、分步骤培养的思路,制定目标、构建框架、量化标准,要在系统调研基础上,拿出符合企业发展要求的人才培养三年、五年规划。要不断丰富专业人才培训方式,通过公司专项培训、轮岗锻炼、交叉任职等形式,分层次、有重点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强化技能人才培训,搭建技能实训平台,做实师带徒工程,发挥高技能人才的引领作用,提升技能人才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四是强化人才考核考评管理。从考评组织、考评机制、考评程序、结果运用等方面,健全完善客观公平、可操作性强的考评体系,真正把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推荐选拔上来。加强管技人员、专业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员考核,实施尾数淘汰制度。如对管技人员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人员,中层降职乃至免职、撤职;一般管技人员保留干籍,转为操作岗位一年;高技能人员取消相应待遇。
五是推进主题教育增强发展信心。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员工从集团公司和钱矿公司的光辉历史和优秀业绩中获得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广泛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向广大员工宣传煤炭市场发展环境、运行态势和钱矿自身优势,分析当前煤炭行业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坚定广大员工理想信念,增强发展信心,改变工作作风,以新担当新作为不断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10. 矿山职业规划怎么写
给你一个体会
安全员的工作首先确立有一个方向,总的方向和就是预防事故,不让事故发生。这也是每个安全员的一个总的目标,不论你是从事现场检查、还是整理提交安全资料、还是危险因素辨识、安全体系建设等工作,也都是围绕预防事故来做的。
一个合格的安全员首先在自己的心目中建立一个框架,知道每天干什么工作,为什么去干这些工作……..,比如检查灭火器,检查那些内容,怎样才算合格的,为什么去检查灭火器;比如做一个危险因素辨识、安全隐患辨识,应该知道怎么做,那些才是危险因素、安全隐患,为什么去辨识这些东西。这需要我们从一个宏观的角度去建立一个框架。
横向就是,首先知道你所在的工厂有那些危险物质、危险物质的危险因素是什么,危险物质在工艺过程当中可能会可能会有什么安全隐患,进而会产生什么事故,把所有可能产生的事故都一一列举出来包括火灾、爆炸、中毒、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所有的事故。然后在根据故障树和事故树的原理,逆向找出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是什么,这里面包括主干原因和枝节原因,我们平时在工作当中,首先把主干原因检查并排除,然后顺着事故树原理在检查造成事故的枝节并排除。
纵向就是安全分为职业安全和工艺安全。我们安全员平时比较注重检查职业安全,也是比较好查的好掌握的,对工艺安全基本不涉及,工艺安全的侧重的就是工艺系统和设施本身,而安全员对工艺知之甚少,无法检查工艺安全隐患,所以我们在加强劳保用品穿戴、劳动纪律、操作人员操作等职业安全的同时,必须熟悉掌握本工厂的工艺,知道工艺过程当中的安全员隐患和可能发生的事故,安全员要从设施、管道出现的跑冒滴漏等小问题就能根据事故树的原理推算出整个工艺过程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继而推算出可能发生的事故,而不是简单的如易燃物料泄露遇到明火能产生火灾这么简单的事故的推算。
如果一个安全员能够从横向和纵向熟练掌握本厂的安全,在心中有一个清晰框架,知道每天应该干什么,为什么这么干。
安全员在完成上级领导指示的工作之外,还应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知道每天应该干什么、怎么干,对待安全工作既要亲力亲为、勤于检查、了解现场,又要置身事外,从大局、宏观上考虑问题,避免出现熟视无睹、麻木大意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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