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纳职业年金分录(职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
1. 职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
不能缴纳,个人不能缴纳职业年金,只能办理个人年金,也就是商业养老年金保险,效果是一样的。
职业年金是单位和个人共同出资,成立一个年金计划,由专门机构负责管理,退休时可以按年按月领取另一份养老金的计划。个人是无法办理的职业年金的
2. 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总额是什么
职业年金每个月扣400元只能算是一般水平,退休后一个月能领取多少金额,取决于退休之前交费年限形成的个人职业年金帐户总额和不同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我们知道,机关事业单位是从2014年10月实行职业年金制度的,至今已7年不到的时间。职业年金强制交纳,建立个人专门帐户,累计生息,专款专用,退休后按月固定发放,直到帐户总额领取完毕为止。
3. 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包括
企业年金是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补充保险,是给职工的福利待遇,而企业年金也是由企业和个人按照比例进行缴纳,缴纳比例是企业缴费8%,个人缴费比例4%,全部进入个人账户。所以说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包括单位交的。
4. 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包括
白领。在个人帐户内有9万的存款并且职业年金是6万属于白领水平,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于反映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载体
5. 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储存额
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对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对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
实账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
6. 职业年金的个人账户
进入个人账户,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是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纳4%。全部记入个人账户,达到退休年限后可以按月领取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钱,直至领完为止。未领完死亡的,可以继承。
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的比例。
7. 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应当如何计量
2002年保险并轨的法规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因为2002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该法规文件被认为是中国保险业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该法规文件规定了我国保险业的管理制度和市场经营机制,并将原有的社会保险体系和商业保险体系整合成一个拥有完整制度的保险体系。该法规文件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和监管机制进行了详细说明,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保险业也在不断壮大。目前,我国保险业已经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保险市场之一,近年来更是推出了一系列新政策,以促进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
8. 职业年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
灵活就业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中国的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保障制度,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承担因实施职业年金计划所产生的所有风险。
职业年金按计发办法可以分为待遇确定和缴费确定两种基本模式,即DB和DC两种模式,国外公职人员实行的是DB模式,企业的补充保险是企业年金,主要由一开始的DB模式逐步转变为DC模式,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DC模式已经超过了DB模式。
职业年金按资金的筹集方式分为现收现付型、基金积累型、部分积累型。公职人员养老保险一般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主要实行的是资金的完全积累型,有部分国家实行的是部分积累型。按照职业年金的组织管理方式,有英、美为代表的信托管理型;有保险公司根据契约管理的公司型;有以德国为代表的传统的企业内部管理型等。
职业年金的功能和企业年金基本一致,主要有:
第一,补充养老。从本质上看,职业年金是职工工资的延期支付,这种延期支付的目的是为未来的退休养老做准备,以避免基本养老保险不足时所带来的生活水平的下降,职业年金从这个意义上讲是作为一种补充养老保险。从这个基本功能,我们还可以引申出职业年金具有缓解国家财政压力的作用。所以,职业年金是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对降低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缓解财政压力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第二,福利激励。职业年金的实质是将职工现期的一部分工资转移到退休后,对于事业单位来说,如果将其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手段或工具,方案,就可以给予职工薪酬福利方面的激励,提高职工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稳定单位劳动力队伍,另一方面也可以用来吸引和留住一些优秀管理和技术人才,提高单位的综合实力。
第三,合理避税。从企业年金的发展历史看,世界各国都给予企业年金一定的税收优惠。虽然在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中,对企业年金有一定的税收优惠,但对职业年金的税收优惠还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从政策导向的预期来看,未来政府对实施职业年金的单位缴费、个人缴费以及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受益均给予税收优惠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第四,资源配置。职业年金资产一般会以基金方式进入金融资本市场,通过从分散的个体提供汇聚基金,实现跨越时间、空间和产业提供经济资源转移。提供这种转移,个人可以在生命周期使资源分布最优化,同时,资源也可以被最优地配置到最有效率的用途上去。企业年金基金是许多国家长期资本的一个主要来源,基金的投资相对自由,能够产生更高的收益,优化资金的配置,职业年金计划形成的基金也同样具备这一功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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