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个人监护档案表(职业病监护档案保存年限)
1. 职业病监护档案保存年限
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1. 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1.1 健康监护档案册。 1.2 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报告。 1.3健康体检综合分析报告。 1.4职业健康体检复查人员名单及复查结果报告。 1.5职业病观察对象和职业禁忌症处理意见书。 1.6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2. 职业病诊断档案 公司应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并永久保存,档案内容应当包括: 2.1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2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 2.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诊断用所有资料; 2.4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结果报告单; 2.5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报告。
2. 职业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临时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名册应按照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分别建立存档。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仁程度、嗜好等一般概况;
2、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事;
4、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5、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3. 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未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4.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保存时间
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档案从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时期开始建立,特别是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劳动者健康档案应该保存30年。
5.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主要内容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临时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名册应按照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分别建立存档。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仁程度、嗜好等一般概况;
2、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事;
4、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5、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6. 职业病监护档案保存年限规定
答
法律分析:不少于十五年。法律依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保存时间应当自劳动者最后一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材料: (一)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 (二)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总结报告和告知材料; (四)其他有关材料。
7. 职业病监护管理办法
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标准编号GBZ188-2014。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2014年05月1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2014年10月01日实施。规定了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原则和有关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健康检查的内容和监护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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