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初中插班生入学申请条件(惠州初中入学条件)
申请对象:
具备申请转入学校入学条件,因房产动迁等原因举家迁入的适龄学生(六年级和九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申请及审核时间:
(一)转学申请时间:7月1日至7月7日和8月2日至8月5日的工作日。
(二)批复时间:秋季学期开学前一周内。
申请材料:
转学申请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一)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二)法定监护人须提供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按揭购房者需出示购房借款合同、交付首期款的发票及银行的交款记录>)
(三)《学籍基本信息表》(由转出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如无法提供《学籍基本信息表》的,具体申请转入年级以受理学校于7月10日后在全国学籍系统核实的年级为准。
申请程序
法定监护人凭规定的证件到起始年级所属学区学校递交转学申请,受理学校于规定时间内汇总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学生家长按所安排转入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转入相关手续。 审核流程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审核程序:受理学校审核→受理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语音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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