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身伤亡赔偿标准(2020年山东省人身伤害事故赔偿计算标准)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医疗费:
医疗费以县级以上医院收费凭证为准。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2、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其子女抚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年×(18岁一实际年龄)/2(两个扶养人)。
(2)其母亲抚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年×[20年一(实际年龄一60周岁)]/3(三个子女)。
(3)其父亲有固定退休工资有生活来源不再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4、交通费:
以相关交通费的票据合理计算。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5、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6、精神抚慰金:
根据司法实践一般为5000元到20000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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