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原因要快速离职怎么办(个人原因要快速辞职怎么办)
1. 个人原因要快速辞职怎么办
这个问题乍一看不免让人心寒,公司没有半点挽留的意思,反而让立即走人,但换个角度考虑,这种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同时也跟员工在职期间的表现有关。
企业一般在员工提出离职时会快速结合以下几点进行考虑,做出决定:
一、职业素养及风险评估
企业会结合员工在职期间的职业行为、职业心态进行评估,通俗来讲就是
1、一个员工提出离职会不会对其他员工造成影响、动摇军心
2、是否会故意散播对公司或领导不利的传闻,损坏公司声誉
3、是否会泄露公司机密,或刻意拷贝客户资料等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4、是否有尚未完成的工作,中途换人有没有损失
5、该岗位是否能够找到人立马顶替
这几点是一个员工离职,公司方面切实需要考虑的问题,而如果以上几条对公司方面来说都无足轻重的话,出于保守起见,公司让你立即走人也就轻飘飘一句话的事。
二、员工自身价值感
除了职业行为和心态上的评估,最重要的还是看一个员工的能力,对于能力强的员工,公司会爱惜、挽留,从而为公司的发展助力。
而如果能力一般,属于平庸之辈,那对公司来讲就是可有可无。
这也同样提醒我们,在职场要注重提升个人的核心竞争力,那才是一个员工价值感的体现。
遇到像题主的这种情况,要达到一个月后再走的目的,可以尝试以下几种:
1、跟上司表明离职原因,说明自己的处境,有时候隐瞒不如直接讲明。
2、将自己目前的工作进展主动进行一一汇报,有始有终的工作计划可以为自己加分。
3、情大于理,理讲不通的时候尝试换个角度。
很多事情在于自己的是否尽力,有些事尝试过才知道结果,即使失败也不带着遗憾、抱怨离开。
2. 个人原因急辞
1、换个环境,估计这个辞职理由应该是很多人都会使用的,在一个环境工作时间比较长了,往往就会感觉有一丝丝的怨言,那么在辞职的时候,就可以直接选择想要换一个环境,一个环境可以让自己学习到更多的东西。
2、个人原因,比较来说这个辞职的理由,其实也是很多人都曾经使用过的,确实个人的原因,有的时候不大方便说,而公司也不会过多的去询问,所以直接说个人的原因,一般来说不会得罪人,事情也不会那么的多。
3、想回家发展,现在很多的年轻人都是在外地工作,那么等到辞职的时候想要找一个恰当的辞职理由可以直接选择回家发展,这也是一个特别好的理由,因为不论是在什么地方工作时间长了,总是需要落叶归根的,所以打算回家发展,公司应该是不会有任何的意见。
3. 个人原因要快速辞职怎么办理
生病后不能工作了,可以向单位提出离职,如果是个人原因离职,用人单位是不用给予补偿的,只有个人因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来解除劳动合同,才能给予赔偿。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除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
4. 有什么原因可以快速离职
做为一个HR,总结公司离职情况给两条建议:
1.人情线路:不要用不合适这个理由来做辞职理由,公司不是太过分都会挽留一下,用家庭原因是最好的借口:结婚、家里安排创业、亲人灾病需要等等,领导不是太混蛋一般都不会拦。
2.法规线路:上交离职申请,然后走人,根据劳动法,3天未上岗,视作自动离职,公司同样要支付你离职结算工资。但这样公司在给你开离职证明时可能会有刁难,如果你下一家单位刚好又需要你出示离职证明,那么会比较麻烦。
5. 离职原因快速离职
谢谢邀请!这种情况很常见!
一是因为你的工作有人能做,公司的运转并不会因为你的离职而产生影响!
二是既然你提出辞职了,公司和你都觉着互相不要影响,你在公司多拿一个月的薪水未必能努力工作,还有可能带来负面影响,导致更多人模仿你的工作态度或像你一样离职!为了防微杜渐,消除有可能出现的谣言和不稳定,也可能因为你平时举止失当、拉帮结派,公司为了止损才这样决定!
三就是公司也早就感觉或发现你有辞职苗头,已经提前做好了预案和准备,为了不赔付给你更多算不清的费用或者惹上官司,只等你主动辞职,而不主动辞退你!所以才有了你说的情况。也就是暗中告诉你∶你没有那么重要,公司有你没你都挺好!也说明你没有努力工作或者施展你的才能!公司也有辞退你的打算。刚好你主动提出来了,公司就顺水推舟遂了你的愿!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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