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副院长职业规划(医院副院长任职)
1. 医院副院长任职
1.基本条件
(1)卫生系统内在编在岗人员。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和业务管理水平。
(3)现实表现良好,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5)服从组织安排。
2.学历要求
(1)选聘院长的人选
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选聘副院长的人选
具有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任职年限
(1)选聘院长的人选
须在乡镇(街道)卫生院副院长岗位工作满两年;
(2)选聘副院长的人选
须在县内卫生系统内工作满三年在编在岗人员。
4.年龄要求
选聘院长人选的年龄在50岁及以下;选聘副院长人选的年龄在45岁及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50岁)。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公开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4)其他按规定影响聘用的。
2. 医院副院长任职表态发言
一、拥护上级决定;
二、支持正职工作;
三,做好分管工作;
四,维护班子团结。
上级选配的正职,是根据班子和工作整体需要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的,副职必须服从上级决定。对新任正职尤其是外派正职,一定要积极配合,帮助正职熟悉情况。
干好本职,既是自己的岗位职责,对上下级负责,也是对正职工作的支持。搞好团结,才能和谐共处,合作共事,形成整体合力,取得更大成绩。
3. 医院副院长任职年龄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副科级相关条件:
1、年龄原则上35岁以下;
2、学历大专以上;
3、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4、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
6、符合任职的其它条件(灵活的,是因岗位所需提出的要求)。正常情况下这是硬性要求。担任副科级相关程序:
1、单位向组织部门提交干部意见;
2、组织部门在你所在单位进行干部考察,第一环节是民主(不明确人选,但关键要单位主要领导的意见和人选)必须意见集中,得票过半。
第二环节是对得票过半的干部定向考核,从德、能、勤、绩、廉和任用意见方面进行民主测评。
第三环节是进行干部考察谈话,谈话人数不少于你所在单位工作人员的80%;
3、通过以上环节,你被列为拟提拔人选,进行为期七天的任前公示;
4、由组织部门提交县、市委常委会研究任命。
4. 医院副院长任职表态发言简短精辟
感谢领导对我的信任,我会在新的单位一如既往的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好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不辜负领导对我的信任以优异的成绩完成好各项工作。
5. 医院副院长任职前谈话
是在任命前谈话,主要是指在被提拨或选调扯任副科以上职务之前,由考察组,对即将上任者进行胜任 廉政 班子团结,群众路线等多方面提出要求。
任职前谈话是领导干部选拨条例要求的必须程序。
任职前的谈话一般是:思想状况 传达组织意图 加强教育指导的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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