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在个人所得税(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1.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中,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参保者工作地所在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各市地税局将根据各市统计局数据每年7月份调整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扣除限额标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缴费工资超限额部分比照住房公积金超限额缴费基数调整时间执行,即以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为执行周期。
2.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
一次性领取年金时将把一次性领取的总额,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特殊情况可以采用分摊的方式:对个人因出境定居或死亡,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并就其月分摊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
3. 职业年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文件规定:“ (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4)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4. 职业年金个人扣除比例是多少
教师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是工资总收入的百分之四。按照相关规定,机关单位事业单位都执行职业年金制度。即每月从你的工资总收入种扣除百分之四作为职业年金,一直到你退休。退休后,你的养老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正常的退休金,另一部分就是职业年金。
5. 职业年金的缴税比例是多少
职业年金退休后领取不交税。
6. 职业年金如何扣税
退休后领取20万职业年金需要缴税。原因是职业年金是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自愿缴纳的,当退休后领取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对于个人继续领取职业年金的,应当依照居民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逐月累计计算和缴纳税款。此外,需要根据具体的退休时间、领取年限等情况计算缴纳税款的具体数额。因此,退休后领取20万职业年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缴纳数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7.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是多少
1、单位缴费部分:(1)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每年不得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2)职业年金: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最高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8%,当期计入的最高额一般不得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分配额的3倍。
2、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中,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参保者工作地所在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各市地税局将根据各市统计局数据每年7月份调整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扣除限额标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缴费工资超限额部分比照住房公积金超限额缴费基数调整时间执行,即以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为执行周期。
3、综上所述,企业年金税前扣除标准分为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其中在个人缴纳部分中,不超过工资计税基数4%内的部分,是要从个人应纳税额中扣除,也就是说这部分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同时,年金个人所得税缴纳基数应该不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具体标准可以向企业人事部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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